• 索引号:006382193X/2018-1429887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22
  • 公开日期:2018-10-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2018-10-2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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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法治办、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司法所、各乡镇团委: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结合全县正在组织开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县委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决定在2018年10月中旬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宪法法律,做最美守法少年”。

二、活动时间

今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集中活动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19日,部分活动内容可延续到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成长礼”和“守法礼”活动

1.活动时间:2018年10月。

2.活动内容: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刑法》的规定,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活动期间,在年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开展“成长礼”法治教育活动,在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中开展“守法礼”法治教育活动,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是做人做事的底线,为人处事要敬畏法律,帮助青少年认清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1)举行一堂法治课。由各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群体特点,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分别开展“成长礼”和“守法礼”法治教育。10月18日,县委法治办将在华容县长工实验学校举行活动推进会,届时将现场上一堂法治课,并发放普法书籍。

(2)播放一个宣传片。在各学校播放根据未成年犯的真实案例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开展法治警示教育,通过真实的案例,让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养成从小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远离违法犯罪。推荐观看根据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真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改编而成的,首部以关爱未成人法治教育为题材的微电影《妈吗》。(腾讯视频搜“法治妈吗”可观看下载https://v.qq.com/x/page/x0727lz5q3w.html)

(3)举办一个宣誓仪式。在法治教育结束后,组织学生分别举行“成长礼”和“守法礼”宣誓仪式,通过隆重的仪式,提高广大青少年主动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增强青少年对宪法法律的敬畏意识。宣誓词示例供参考,见附件。

(二)开展不良行为矫正活动

1.活动时间:2018年10月至11月。

2.活动内容:教育学专家研究发现,21天是一个人行为习惯初步养成的周期。活动期间,各学校可在学生中开展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议活动,由学生自愿选择挑战一至两项不良行为或生活陋习(如进网吧、吃垃圾食品、上课玩手机、说小话,周末睡懒觉、乱丢果皮纸屑等),在21天这个周期里,通过自律和他律监督,逐步改掉不良行为习惯,做文明守法青少年。在第一个21天后,班级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对挑战成功的予以表扬;对挑战失败的,鼓励继续挑战N个21天,直到挑战成功,完全改掉不良行为习惯。

(三)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1.活动时间:2018年10月15日-19日。

2.活动内容:活动周期间,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为期一周的宪法晨读活动,每次晨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重点朗读宪法有关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提高学生的宪法意识,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四)参加“最美守法少年”评选活动

1.活动时间:2018年10月至12月。

2.活动内容:县委法治办根据评选标准向省委法治办推荐“最美守法少年”1人,参加全省100名“最美守法少年”评选。10月中旬统一在法治湖南网、如法网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获评者参加12月4日国家宪法庆典,领取证书。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党委法治办、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司法所、各乡镇团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法治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联系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配合活动的开展,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县教体局要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团县委要结合“成长礼”、“守法礼”、不良行为矫正等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价值观,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县司法局要组织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来,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3.注重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在利用好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栏,动员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4.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在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党委法治办、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司法所、各乡镇团委要及时整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0月25日前,将活动图片及总结报至县委法治办,图片以图片说明命名。

县委法治办联系人:方琼;电话:3070112;

邮箱:61027422@qq.com。

县教体局联系人:王文友;联系电话:13574754205;邮箱:1031648351@qq.com。

团县委联系人:伍文贞;联系电话18692722070  ;

邮箱:6103248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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