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7-1145589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7-03
  • 公开日期:2017-07-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开展“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专项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2017-07-03 00:00
浏览量:1 | | | |

中共华容县委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华法治办发〔2017〕7号

 

 


 

关于印发《开展“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专项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委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开展“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专项宣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华容县委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关于开展“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

专项宣讲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和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法治办决定在全县开展“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专项宣讲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典型案例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华容建设正能量;坚持法治宣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更好地服务我县“六大工程”“四大会战”,为建设平安华容、法治华容和美丽幸福华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以案释法专项宣讲活动,促进我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实践过程成为宣传法律和警示教育的过程;特别是通过对本县有关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非法集资、医患纠纷等典型案例的宣讲,进一步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宣讲形式

此次宣讲活动由县委法治办牵头,政法部门为主,行政执法单位共同参与。

1、县委法治办将组建普法讲师团,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要明确一位讲师团成员参与。县委法治办组织宣讲团到县直单位和企业通过专题法治讲座的形式进行以案释法。

2、县委法治办与华容电视台创办“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专题栏目,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骨干、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执法司法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在“法治华容”微信公众号同步设立以案释法专栏(扫描文件后二维码进行关注)。

3、审判机关要充分利用“法院开放日”,立案、庭审等诉讼活动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以及广大群众进行以案释法。

4、检察机关要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律文书说理,发表公诉意见以及结合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5、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在代理案件、办理公证和调处民间纠纷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

6、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执法过程的每个环节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本部门的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活动是我县今年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县创新普法工作的一个主要载体,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县委法治办将此次专项活动纳入“谁执法谁普法”和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评范畴。为此,特提出如下要求:

1.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明确要求各执法主体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将以案释法工作渗透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使案件审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2.开展案例征集活动。全县政法各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收集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重点选取“三违三强”、非法集资、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案例。切实提高以案释法实际效果,让群众充分了解案件审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结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湖南省七五普法2016经典案例法律评点》格式,认真编写1-2个案例,要求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于7月30日前上报县委法治办(设司法局五楼,电话3208570,邮箱61027422@qq.com),由法治办进行收集整理,编印成普法读本。另外,有执法权的单位还要准备一个可以上电视的案例,根据文后时间安排表,与法治办、电视台对接,拍摄制作电视节目,在“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专题栏目播出。

3、加强以案释法宣讲工作。全县政法各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法治宣讲力量,采取多项措施,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要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国家宪法日和各部门法治宣传的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治课堂、集中学法等形式,以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特别要注重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附:“以案释法”电视节目制作安排表

 

 

 

 

 

 

附:

“以案释法”电视节目制作安排表

 

 

批次

时间

单     位

第一批

7-8月

食药监局、地税局、法院、发改局、工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审计局、民宗局、检察院、公安局

第二批

9-10月

国税局、法制办、安监局、统计局、文广新旅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司法局、人社局、国土局

第三批

11-12月

人防办、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粮食局、档案局、卫计局、水利局、气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