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5-1145517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10-20
  • 公开日期:2015-10-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全县“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收集资料内容
来源:司法局   2015-10-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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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收集资料内容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一、组织领导保障

1、各级人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审议、评议,听取汇报,组织检查、视察(会议记录、审议、评议等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照片)。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每年定期集中培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专业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各级依法治理督查团队伍,积极开展座谈、调研、督查、巡视等活动;发展基层义务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队伍(相关文件通知、资料、培训名单)。

二、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制定“法律六进”工作方案,开展“法律六进”工作(相关文件资料)。

2、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乡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村支两委”干部法律学习和法制培训,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发展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和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村民法制学校、法律书屋、法制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建设(文件、活动资料、宣传报导、活动现场照片等)。

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积极探索把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开展法制副校长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按要求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和依法治校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文件、活动资料、宣传报导、活动现场照片等)。

4、加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律进社区”。加强城镇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文件、活动资料、宣传报导、活动现场照片等)。

5、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创办法制宣传教育栏目、节目;建设各类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城镇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制作固定的法制宣传牌、广告牌、电子屏,开展流动法制宣传;开展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法治文化街道、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等;抓好法制手机报、法制宣传媒体机、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各类媒体等新媒体的推广和应用,做好湖南法治网站法制宣传教育信息上传工作(相关文件资料)。

6、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创作和评比活动,认真参与开展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法治好新闻、法治理论文章等评选活动,培育推介法制文艺精品;组织开展优秀法制文艺节目调演、汇演、巡演和电视展播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积极策划制作播出法治专题片、微电影、公益广告等文化作品,开展法治书画、摄影、征文等竞赛活动(相关文件资料、作品照片等)。

三、依法治理

1、深入推进区域依法治理,大力开展法治华容创建活动,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地区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相关文件资料)。

2、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村(居)民依法自治。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等创建活动,推广在村()委会建立“法治工作站”等经验做法。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相关文件资料)。

主题词:“六五普法 验收工作 资料收集  通知

市司法局  岳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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