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3-114548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10-08
  • 公开日期:2013-10-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司 法 局 学 习 制 度
来源:司法局   2013-10-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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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想结合。每月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由人事股负责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要合理利用时间,每天坚持学习1至2个小时。

三、每年度的学习计划由人事股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学习情况定期进行讲评和督查。

四、机关干部职工每月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

五、学习笔记、心得和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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