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17-1219157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1-15
  • 公开日期:2017-11-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县域经济壮大战略考核指标修改方案
来源:统计局   2017-1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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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壮大战略考核指标修改方案  
单位:华容县统计局  制表:国民经济核算股   日期:2016年3月8日  
序号 指标名称           分值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修改建议
 一组经济运行指标(24分) GDP
(2010年不变价)
增速达到10%,计5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5 统计局  市定8.5%适宜。
固定资产投资 增速达到20%,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2 市定16%适宜。
规模工业增加值 增速达到10%,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2 市定8.5%适宜。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速达到10%,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2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 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2  
  一个赶超目标
(19分)
GDP 以当期(2015年)县市区与目标县市区总量比值,减去年同期县市区与目标县市区总量比值,持平的,分别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 2  
规模工业增加值 2  
固定资产投资 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  
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2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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