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201/2022-2003698
  • 发布机构:县工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0-31
  • 公开日期:2022-10-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10-3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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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提升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做了安排布署。

一、问:为什么要制定《暂行办法》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提升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我省工业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创建管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问:制定《暂行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暂行办法》的主要依据:1.《“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2.《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9号)。

三、问:《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重点方向和任务、申报条件、工作程序、监督管理。

(一)本办法所指的省示范单位是指获得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称号的单位。省示范单位产业重点方向及任务:以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为重点,构建和延伸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促进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高值化、无害化、可持续化发展。

(二)申报创建省示范单位示范基本条件:要求申报的园区、企业和项目在满足共性的基本条件外,申报基地(园区)资源综合利用年总量200万吨以上,综合利用率75%以上,综合利用年产值超过20亿元。申报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类资源综合利用年产量不低于20万吨,有色金属类资源综合利用年产量不低于8万吨;稀贵金属类资源综合利用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或者产值不低于1亿元);废钢铁类资源综合利用年产量不低于15万吨;废旧动力电池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废矿物油、废塑料、废橡胶年产量均不低于3万吨。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资源综合利用率≥90%。

(三)申报示范单位的工作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名单发布。

(四)监督管理:省工信厅对省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名单按年度更新,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布。对新创建的省示范单位授牌表彰,对符合制造强省资金支持项目优先推荐。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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