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201/2022-1922029
  • 发布机构:县工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1
  • 公开日期:2022-03-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省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解读
来源:政策文件   2022-03-0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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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工信厅正式发布《湖南省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新能源与节能产业是指为开发应用新能源、节约能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是发展前景远大的朝阳产业,也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十三五”期间,在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带动下,我省新能源与节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细分领域优势突出,产业集聚态势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为支撑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湖南省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当前,湖南正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新能源与节能产业是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3+3+2”领域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的总体思路,要将新能源与节能产业打造成为国家级产业集群,支撑我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提供坚实的材料支撑。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新能源与节能国家级产业集群建设,省工信厅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总体思路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新能源、高效节能两大重点领域,加快产业集聚,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加大开放合作,强化示范引领,着力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为聚焦“3+3+2”产业体系,奋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强力支撑。

三、《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

《规划》立足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把握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发展趋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节约优先、绿色发展,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发挥优势、集聚发展,合作共赢、开放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未来5年发展目标和重点。到2025年,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水平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创新能力强的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输变电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展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并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5年,产业规模显著壮大,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增50个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产业集聚显著提升,力争新增年产值过500亿元特色产业园区2个,年产值过200亿元特色产业园区5个,年产值过100亿元特色产业园区10个;产业体系显著完善,新能源与节能产业生产运营体系、研发创新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和政策标准体系更加完备,产业优势得到更好发挥,特色更加鲜明。

四、《规划》明确的发展重点

《规划》依据我省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发展实际,明确了新能源和高效节能两大领域的发展重点。新能源产业领域,围绕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储能及新能源应用、新能源服务,不断提升新能源应用比例。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产业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高效节能产业领域,围绕节能降碳,大力发展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低碳服务,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高效节能产业产值规模达到1000亿元。

五、《规划》部署的主要任务

为推动“十四五”发展目标落实落地,《规划》部署了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开放合作、强化示范引领带动等7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从打造多元产业集聚基地、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业链就近配套等三个方面着手打造若干规模效益显著、产业链条完整、功能设施完善、综合竞争力强的新能源与节能产业集聚区。

二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从大力发展领航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集成服务企业等三个方面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抓住“互联网+”机遇,推动新能源与节能产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引导企业推进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绿色化发展。

四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从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强化协同创新合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四个方面着手提升新能源与节能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五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着力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优质产品产品品牌培育和企业品牌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现新能源与节能产业质量品牌建设。

六是深入推进开放合作。通过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主动参与国际合作、大力开展精准招商等方式深入推进开放合作。

七是强化示范引领带动。着力实施绿色工厂、清洁生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循环化、绿色建筑、绿色消费等六大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工程引领作用,带动产业发展。

六、推动《规划》贯彻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强化贯彻实施,《规划》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落实省领导联系产业集群(产业链)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出台促进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建立产业发展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整合优化现有各项政策扶持渠道和方式,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应用示范等给予重点支持。全面落实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新能源与节能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人才保障。建立产业高端人才目录,依托“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引进一批国内外领军人才及团队、高端技术人才、复合管理型人才、行业紧缺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是强化节能监察。持续开展工业专项节能监察,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实现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重点用能数据中心节能监察全覆盖。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创新监察方式,提升节能监察信息化水平。

五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大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各类资本公平参与产业领域投资、建设、运行。建立健全资源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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