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201/2020-1667059
  • 发布机构:县工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14
  • 公开日期:2020-03-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掌上惠企金融政策汇编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0-03-14 11:05
浏览量:1 | | | |

自疫情发生以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一系列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方便广大企业知晓政策,会用政策,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整理汇编惠企金融政策,供参考。

一、专项再贷款

(一)政策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全国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二)适用企业

发改委、工信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名单持续更新),纳入名单即可获得政策支持。名单分两类:一是由发改委、工信部确定的“全国性重点名单”,岳阳市目前有5家;二是由省级政府确定,报发改委、工信部备案的“湖南省重点企业”,岳阳市目前有20家。

岳阳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三)政策要点

1.企业融资成本更低。

(1)执行优惠利率:

企业向银行申请获得的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上限不高于最近一次公布1年期LPR减100基点(如:目前LPR为4.05%,则贷款优惠利率为4.05%-1%,即3.05%)。

(2)享受财政贴息:

中央财政按企业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申请贴息程序为: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由省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

(3)贷款专款专用:

专项再贷款资金必须用于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一般性资金需求,资金封闭管理,要跟疫情密切相关。

(四)对接银行

1.“全国重点企业”可向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这9家全国性银行申请优惠利率贷款;

2.“湖南省重点企业”可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这6家全国性银行及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长沙农商行这3家地方法人银行申请优惠利率贷款。

二、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

(一)政策简介

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增加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行业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

(二)投向用途

1.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

投向涉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

2.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

投向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具体为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再贴现专用额度:

优先支持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复工复产、春耕备耕,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其中,再贴现票据中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三类票据合计占比不低于60%。

符合以上领域的企业,可向相关银行咨询。

(三)政策要点

企业申请获得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的1年期LPR加50个基点(如:目前1年期LPR为4.05%,因此目前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4.55%),降低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四)发放模式

人民银行采取“先贷后借”报销制,金融机构先向重点领域、行业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再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五)对接银行

岳阳农商行、巴陵农商行、汨罗农商行、华容农商行、临湘农商行、平江农商行、湘阴农商行、汨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岳阳县湘江村镇银行、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湘阴星龙村镇银行、华容星龙村镇银行。

三、“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

(一)政策简介

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支联合湖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项目,对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的实控企业,提供“一揽子”专属融资服务。

(二)支持对象

以国家和湖南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在湘注册企业可获得该项专属融资服务。对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产品、药物(含抗体、疫苗)的研发生产以及相关领域技术攻关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经与岳阳市人才办沟通,辖内具体支持名单如下:

(三)政策要点

1.额度更高。单一企业免抵押、免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0 万元,具体额度银企协商确定。

2.成本更低。对纳入全国及省级名单企业,财政贴息50%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应低于1.6%(参考专项再贷款政策);对未纳入名单的企业,一年期贷款年利率不高于最近公布的1年期 LPR减45BP(目前为 3.6 %)。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年利率不高于最近公布的5年期LPR(目前为 4.75%)。此融资服务项下贷款涉及的相关评估费、登记费等全部由承办银行承担,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3.用途更广。企业可贷款贷款可用于购置厂房、设备原材料、产品生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薪酬发放等方面。其中,全国性及省重点企业需确保贷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期限更长。购置厂房等固定资产的不超过10年;科创企业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的不超过 3 年,并可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给予最长2年的还利息不还本金的宽限期;其余用途1年。

(四)业务流程

(五)对接银行

第一批承办银行为:中国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辖内相关企业可向此2家银行咨询了解。具体联系人如下:

四、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一)政策简介

3月1日,银保监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

(二) 适用企业

本政策重点支持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对于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遇到特殊困难的行业,如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可适当倾斜。

(三)政策要点

1.延期还本: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企业可向银行申请延偿还贷款本金,经银企合理协商确定,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2.延期付息:困难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可向银行申请延期付息,经银企合理协商确定,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3.配套措施:对于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企业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则按实际情况进行贷款风险分类。

4.风险防范: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将立即停止融资支持,并通过上报征信、诉讼等惩戒措施,有效防控道德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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