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6382214E/2015-1297620 发布机构: 教体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5-08 公开日期: 2015-05-0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女性”活动的通知

来源: 教体局日期:2015-05-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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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女性”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任务,立足城乡社区及各个领域的“妇女之家”,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寻找最美活动。通过深入挖掘、选树和推荐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女性”及感人故事,集中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引领广大妇女见贤思齐,提高自身素质,展示风采影响带动身边的人,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为建设美丽、幸福华容作贡献!

二、寻找范围及要求

寻找最美活动面向全县广大家庭和女性,寻找过程不设门槛,不定标准,不求“高大全”。通过集中力量发动群众,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让群众自己发现身边的美,传播身边的美,把那些体现美德的家庭、具有教育意义的好家风好家训故事以及在各行各业拼搏进取的优秀女性寻找出来,展示出来。“最美家庭”的核心理念是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最美家风”重点关注传承人生哲学、影响后代成长、引人崇善向上的家规家训以及优秀家风故事和家教心得;“最美女性”聚集在平凡岗位忠于职守、默默奉献或勇于创新、敢于争先、乐于奉献的女工人、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女干部、女企业家等。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实行常态化寻找,并贯之全年,深化推进。采取层层择优推选,由下而上的申报形式进行,具体分为寻找、评选和展示三个阶段:

1、寻找阶段(2015年4月—2015年12月)。寻找方式:一是组织推荐。各级妇女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都可以推荐。二是媒体推荐。县新闻网设立主题帖开展“寻美”活动,关注各主流媒体报道、收录各论坛社会舆情线索,符合条件的人和事纳入评审范畴。三是个人自荐。本人可直接与县妇联(4188380)、县文明办(4188195)联系,进行自我推荐。各基层组织发动群众踊跃参与、积极推荐,县内各主流媒体要深入基层挖掘采访,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寻找最美”专题专栏,对推荐出的典型择优进行宣传报道。

2、评选阶段(2016年1月—2016年2月)。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文明办将已寻找到的“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女性”的典型事迹择优汇编成册。并将组织专家、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从中评选出全县“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女性”,每个类别不少于10名。

3、展示阶段(2016年3月)。届时将对所评选的“最美家庭”、“最美家风”和“最美女性”在县、市级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1、广泛发动,全面动员。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所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女性”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三爱”活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评选及寻找“最美创业”等活动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组织妇联干部深入基层、走家串户,面对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宣传活动意义,讲解活动步骤,让群众知道参与活动的途径,使妇女和家庭感受到活动的热度,使活动能够真正接地气,扎实开展到基层。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县内各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刊播活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使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播电视台、华容手机报、华容新闻网要开设活动宣传平台,设立网络、微博和微信等推荐窗口,接受群众推荐和评议,开展活动动态报道。媒体要在“五一”节、护士节、国际家庭日、“六一”节、国际环境日、教师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登载各具特色的“最美家庭”、“最美家风”和“最美女性”事迹,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形成强势的媒体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3、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各单位应于4月下旬全面启动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活动落到实处。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要率先行动,将“寻美活动”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做好示范引领。各部门单位的“妇女之家”要开设专栏,晒出本地“最美家庭”、“最美家风”和“最美女性”的故事、照片等,播报寻找活动中发现的典型,放大寻找活动效应和典型示范引领效应。要定期按要求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要随时报送。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文明办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

县妇联联系人:刘玲  孙莹

电话:4188380

邮箱:3500432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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