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6382214E/2015-1297618 发布机构: 教体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6-23 公开日期: 2015-06-2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2015年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体局日期:2015-06-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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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学(注滋口、幸福、城关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发〔2015〕19号、20号、2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1.招生计划。今年我县共招收30人,其中: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16人(文科10人,理科6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职校教师4人(只招理科);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10人。

2.培养学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培养学校为湖南一师,学制四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职校教师培养学校为湖南师大、湖南农大,学制四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学制五年。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各类招生对象均须本县户籍。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1.2015年高考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今年8月31日)。

2.高考分数达到我省二本最低录取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我县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8年。

(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职校教师

1.2015年高考理科类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今年8月31日)。

2.高考成绩达到今年我省一本最低录取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热爱职教事业,自愿报考,且保证毕业后在我县中等职校任教不少于8年。

(三)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1.截止今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17周岁。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今年中考总成绩达到县一中录取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小学教育事业,保证毕业后在我县农村小学工作不少于5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1.填报志愿。高考上二本线后,须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湖南一师小学教育专业。填报的时间及要求按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凡填报了湖南一师小学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都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及面试结论另行通知。

3.签订协议。面试合格,按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结合面试情况,分文理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签订协议书考生名单,并张榜公示。张榜公示结束后,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与县政府签订协议书。考生未满18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4.录取。湖南一师依据已签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录取。

5.复审。新生入学后,湖南一师在一个月内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湖南一师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职校教师

1.填报志愿。高考上理工类一本线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中,填报一个有关学校的招生志愿。面向我县定向招生的院校与专业如下:湖南师大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2人(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和电子技术应用方向各1人),湖南农大汽车服务工程专业2人。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一个专业,否则,作无效志愿处理。填报志愿结束后2天内(6月28日至6月29日),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到教育局教师工作股进行户籍确认。

2.面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按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后通知考生。

3.签订协议。县、市教育局会同招生学校面试合格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照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按照本县计划数等额确定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如有人自动放弃,其缺额按上述办法递补。具体签订协议时间、地点等适时公布。

录取复审由招生学校进行,程序与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相同。

(三)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1.自愿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各校可下载印制),客观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贴好照片。

①毕业学校初审推荐。考生毕业校依据其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上报到县教育局。

②县教育局审核。根据考生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

2.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16日,以市为单位由长沙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面试记载表,经县教育局盖章后,考生带表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语言表达、音乐舞蹈素质、协作协调、特长展示等,满分为100分。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中考成绩总平均分×0.7+面试成绩×0.3(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中,中考成绩总平均分=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

①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县教育局在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根据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数、外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这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择优选拔。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按上述办法递补。

②体检。县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③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5.签订协议。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政府签订协议书。

6.预录取。市教育局在审查县教育局所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并于7月27日-28日将有关材料报送培养学校。

7.录取。培养学校审核后,于8月4日前将预录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复核后,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复核完毕后,由长沙师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四、相关政策

1.公费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

2.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3.公费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本科生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科生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但可在职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教育局批准,可在本县内农村小学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6.高中起点考生,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公费资格者,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志愿,进行其他志愿的录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积极招收免费师范生,是我县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或者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小学教育事业和职教事业。

2.各高中校要在高考成绩下达填报志愿时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并在宣传窗内专栏推介;要摸清填报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并报教师工作股;要督促志愿填报考生在志愿填报结束后两天内,凭户口簿到教师工作股确认。

3.各初中校要在中考前对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政策进行宣传,中考成绩公布后,组织报名,按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校内公示5日。

4.本通知及附表可在县教育局网站下载,联系人:华容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 肖爱良,联系电话:13973024628,0730-4226346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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