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0-1716244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6-04
  • 公开日期:2020-06-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规范4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06-04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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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卫发〔202050

 

 

关于进一步规范4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各单位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卫健系统各单位4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要求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管理相关项目的资质评审、竞争性谈判、施工、验收、审计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傅春林

副组长:王芳、黄良炎、袁政文(常务副组长)、李建中

成  员:李操军、严新苗、赵清华、邓自勉、罗会武、蔡萍、施恩、严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的日常事务。

二、规范工作程序

1、规范项目申报

⑴申报维修建设项目按华政办发〔2019〕15号文件《华容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⑵所有申报项目需报局党委研究,按“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后立项,并按项目申报征求意见、项目施工民主测评、项目审计公开结果规定进行办理。

2、规范项目办理

⑴推荐承建公司:建设单位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推荐3-5家符合正规建设资质的承建公司,上报局规划信息中心。

⑵进行资质审定:由局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对建设单位推荐的相关公司资质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公司并进行5日公示。

⑶组织竞争性谈判:通过资质审核合格的公司由相关业主单位组织竞争性谈判,局项目监管领导小组派员参与指导和监管。

⑷签订施工合同:竞争性谈判中标承建商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工程期限、安全责任等相关事项。

⑸规范建设流程: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派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做到有人管事,确保建设质量。严格控制项目变更或增项,确有实际需要(不超过合同价的10%)变更的要留存照片或视频并履行变更登记程序。局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将对在建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监督,发现有违规或程序错误,将督促整改到位;

②工程项目结束后,由承建公司出具结算报告书,局规划信息中心会同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③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报局财务股审计结算。

三、明确工作要求

1.根据自身医疗服务条件实际,抢抓各级财政对卫生项目投入机遇,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2020-2030年国家、省、市、县关于卫生投入争资争项资金,认真规划医疗服务体系统项目建设和所需资金预算。并将相关建设规划项目、所需资金等情况上报局规划信息中心(联系人:蔡杰,联系电话:15197063004,邮箱:279362719@qq.com)。

2.对局安排的项目资金,负责承办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院委会研究,安排专人负责对相关项目进行实施,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四、严明工作纪律

1.杜绝以权谋私。严格把关竞争性谈判推荐公司的资质,按照国家政策法规执行相关操作流程,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得带亲顾友的推荐与自身有利益链接的承建公司。

2.严禁弄虚作假。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全程督促中标承建公司严格按照造价施工,严禁出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情况。

3.严禁索拿卡要。项目进行过程中,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索、拿、卡、要”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于有违纪违规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县局将会同县纪监委予以严肃查处。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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