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0-1709890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6-03
  • 公开日期:2020-06-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增补部分非基本药物、临床常用药物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06-03 11:39
浏览量:1 | | | |

华卫函〔2020〕49

 

华容县卫生健康

关于增补部分非基本药物、临床常用药物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各基药配送企业

为切实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性、紧缺性临床用药,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针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增补79个非基本药物品种,并补充议价采购50种常用药品品种(药品目录见附件)。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增补的79个非基本药物品种限供乡镇卫生院使用,补充议价的50种常用药品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配备使用。

2、补充议价的50种常用药品由局医政股和药政股统一组织议价,各单位自行采购并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3、补充议价的50种常用药品目录暂执行一年,根据临床需求、价格变动和配送情况再适时进行调整。

4、各单位要强化对增补药品的采购使用管理,增补的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不得高于本单位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30%,补充议价的50种常用药品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网采(省平台)总金额的8%。各基药配送企业要为增补药品单独开具票据,各乡镇卫生院要按月做好增补药品采购台账(包括村卫生室),所有增补药品明细须经局药政股和分管药政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回款。

5、本通知自2020年6月2日起执行,原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增补部分非基本药物、临床常用药物的通知》(华卫函[2018]1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华容县乡镇卫生院增补非基本药物目录

2、华容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补充议价采购50种常用药品药物目录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6月2

华卫函〔2020〕49号之附件.doc.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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