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0-1666859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06
  • 公开日期:2020-02-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病人转诊管理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02-0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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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20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病人转诊管理的

     

 

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救治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加强发热病人的别、筛查,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发热病人转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实施分级分类救治,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转诊,有效防止轻症转化为重症,提高诊断率、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在接诊病人时,必须人人测量体温,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认症、初筛工作,对有发热、呼吸道症状及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一律转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不得私自诊疗。同时,加强科普宣教,乡村医生要加强村内巡诊,确保每一个发热病人都能得到及时就诊。

三、乡镇卫生院必须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及留观室。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初筛、报告的同时,要加强诊疗工作。对发热及有呼吸道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要立即转往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督查和指导,对没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加强巡诊工作,发现和督促发热病人及时就诊。   

四、各类民营医院接诊时,必须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及时转诊至县级定点医院进一步筛查,排除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方可接诊。

五、二级及以上医院要设立预检分诊台,规范发热门诊设置,明确发热病人诊疗流程,并做好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工作。如发热病人没有在预检分诊台测量体温,自行到其他科室就诊,接诊医生要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值班医生在接诊的过程中,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做好发热病人的接诊登记工作。经初步诊断不能排除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首诊医生要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及时转诊至县级定点医院进一步排查一旦明确是疑似或确诊病例的,要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在2小时内采样送检,并采取单间隔离,确保随时采样,及时确诊,规范治疗。 

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对所有接诊的发热病人均应造册登记,并记录转诊的有关事项(如转诊时间、转诊医院、接诊者等)。

七、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诊治及接送发热病人时,医务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要按规定戴口罩、帽子等,并按规定进行诊室等场所的消毒。

八、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救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村卫生室发热病人规范诊疗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救治工作的全面检查指导,一旦发现有不落实首诊预检登记、随意截留发热病人的,要严肃处理、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县卫健局依法依规进行查办。县卫健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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