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0-1666855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1-31
  • 公开日期:2020-01-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加强乡村医疗机构对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01-31 12:23
浏览量:1 | | | |

华卫发〔20206

 

 

关于加强乡村医疗机构对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根据国卫办基层函[2020]72号文件精神,现就乡村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乡村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在辖区党委政府、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乡村两级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承担起对辖区村卫生室管理责任,积极应对和做好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范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每天及时上报《华容县发热病人登记表》,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发热病人登记表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完成后按时按规范上报。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综合运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项目,主要利用线上培训方式,通过华医网APP和国培项目微信公众号(均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妇幼群中发布)在2020年1月30日前完成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加快提高乡村医疗机构防控能力。

四、积极做好村级防控工作

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每天至少监测体温两次以上,并做好服务记录,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调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等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对辖区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重点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五、科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杜绝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六、做好乡村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的特点,健全乡村医疗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控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特别是村卫生室要做好消毒、环境卫生等工作,严防乡村医务人员感染事情发生。

七、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

在加强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主要是通过线上形式对乡村医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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