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4-1144622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3-18
  • 公开日期:2014-03-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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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函[2014]22号

 

华容县卫生局

关于印发《2014年医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4年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学习,认真落实。

 

 

                           2014年3月18日

 

 

 

 

 

 

 

华容县卫生局2014年医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医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抓好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医政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医政管理水平与能力,全面完成各项医政工作任务。 

  • 积极推行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

   (一)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卫发[2011]165号)、《华容县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华卫发[2011]12号)要求,在3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将活动重点转移到监督医疗机构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二)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及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54号)、《华容县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华卫发[2010]17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工作内涵,继续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提升职业素质、优化护理服务”为主题,达到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的目的。二级医院优质护理覆盖要达到80%以上的病房。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示范作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院帮院”工作,不断提高县级医院护理管理水平和护理质量,推动基层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的开展。

(三)继续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为了更好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真正做到让百姓满意。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医院范围,增加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数量,今年将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特别是要提高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量。年我二级医院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县人民医院不少于12种,县中医院不少于5种,妇幼保健院1-2种、血防医院1-2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是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整合医疗资源,缩短住院日,降低疾病诊疗费用,提高医院服务效率。二级医院要进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提升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将更多的病种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并且要善于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制订、修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及县医院版,保证临床路径的顺利推行,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从中获益。

二、积极开展创建全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活动。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创建示范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14]2号)精神,为巩固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成果,自2014年起,利用4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一批建设规模适当、服务功能适度、队伍建设适宜、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费用低廉、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对象满意、医务人员积极性高的示范乡镇卫生院。县局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及专家评估机构,负责开展创建和评估活动,积极组织和动员乡镇卫生院开展创建工作,并做好各项准备和申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根据示范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和创建标准要求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于明年年初向县局提出申请,经县局核查评估达到要求的向市局推荐;经市局考核合格的,可作为市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予以下文确认和授牌。市局根据辖区内达标情况,推荐上报省厅,省厅根据市局的推荐情况,于每年11月份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合格的予以公示,确定为全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并下文确认和授牌。评估不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按流程重新申报。

三、继续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提升医政管理能力与水平。

(一)细化质控环节,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院控、科控、自控三级质控体系建设,县级医院要设置质控科,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围绕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薄弱环节,细化质控环节和质控点,加强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个性化管理和服务。定期开展对环节质量检查和终末质控的结果进行分析、讲评、通报,充分发挥各专业质控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质控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对质量、服务、安全和医患关系等重点工作内容的监督检查,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推动病人安全目标和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树立“向质量要效益”、“效益服从安全”的理念。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好医疗服务信息上报工作。对发生的医疗纠纷,由质量控制中心专家成员进行分析和讲评,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落实影像、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同级医院与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间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制度。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简化病人就医环节,降低病人医疗费用,提高临床检验、影像检查的整体质量与水平。县级医院要抓好制度落实,并制订客观、科学的考评办法。

(三)加强“三基”训练。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三基”训练活动,是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技术水平的有效手段。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三基”训练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纳入本机构年度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各项学习任务的落实。利用5.12国际护士节、6.26中国医师节组织全县医护人员开展“三基”理论和技能比武,对优秀人员予以表彰奖励,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技能水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一)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布局设置、审批、校验管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本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设置实行分级审批,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校验,积极创造条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对医疗机构的动态监管,客观、公正地实施医疗机构校验。

(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探索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模式,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为贯彻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1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县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医疗需求,进一步落实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配套政策与措施,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高端医疗服务和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动性,积极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提高执业行为监管的信息化程度。二是做好执业管理、医师注册、护士注册等工作。

(四)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与管理工作。做好介入治疗等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全面推进医疗技术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加强对介入、人工关节植入、医疗美容、性病诊治、内镜诊疗、血液透析等诊疗技术的审查,进一步规范准入行为。组织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五、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行业防御风险的能力,减轻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压力。根据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的《岳阳市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试行办法》(岳政办发[2012]23号)及《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通知》(岳市卫发[2012]147号)精神,医疗责任保险将在我县全面铺开,还未启动医疗责任保险的县直医院和大部分村卫生室要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六、中医药工作。

(一)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指示精神和《湖南省2012年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

   (二)加强县中医院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落实《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精神,县中医院要切实承担全县中医预防保健、基层转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等职责。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将中医骨伤科、颈肩腰腿痛科进一步做大做强,形成品牌效应。申报创建的省级重点中风专科和颈肩腰腿痛专科,要加强软、硬件建设、拓宽思路、及时调整工作方法,突出中医诊疗特色。同时,科学制定近期及长远规划,强化中医专科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中医药文化与医院文化建设。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学发生发展过程中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是中医药服务的内在精神和思想基础。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有利于体现中医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四)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精神,县人民医院要参照以上标准,将中医科室设置纳入综合医院自我考核评价内容,且作为一线临床科室建设,配备房屋、人员、设备。医院各临床科室通过与中医临床科室建立协作机制等形式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使人民群众在综合医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五)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为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规范化管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设施配备和中医药专业人员的配置等符合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和省卫生厅《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要求,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运用中医药理论、中医药适宜技术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治河渡镇卫生院作为2013年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单位,对照项目建设方案,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等6厅局《关于在长沙县等38个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10]42号)精神,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自2010年12月31日起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要创新管理体制,转变服务理念,以适应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并继续做好新版《处方集》、《临床应用指南》的学习培训,认真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

我县行政村卫生室2011年12月31日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卫生院要与辖区内行政村卫生室签订《华容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责任书》,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对照与县局签订的《华容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委托管理责任书》,加强辖区内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制定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每月一督查指导,保障制度顺利实施。乡镇卫生院及行政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采购平台网上点击采购计划,除急救药品外,绝不允许出现电话报单或由医药公司代为采购平台网上点击配送计划。

八、协助做好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根据省厅要求及《华容县农村卫生信息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华卫发[2012]15号)精神,今年5月,省厅要对农村卫生信息系统2.0版的推广应用工作进行验收,达到“两个百分百”目标,即县辖区内推广应用农村卫生信息系统的乡镇卫生院达100%,具备网络条件的行政村卫生室推广应用农村卫生信息系统达100%。信息化建设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而是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手段,要逐步将农村卫生服务的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工作全面融合,借助信息技术提高农村卫生工作的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方便、更优质、更及时、更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要逐步将农村卫生的管理工作与信息化工作全面融合,借助信息技术提升农村卫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实现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管理、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转变。            

九、红会、医学会工作。

重点是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大力宣传无偿献血活动,编排2014年无偿献血计划,联络各单位,协调采血,奖励全县献血先进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认真稳妥做好救灾备灾工作,向公众宣教救护常识,提高全民急救自救能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及时组织新技术、学科短期培训。

十、其它工作。

(一)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保证临床合理使用需要,应制定好麻醉药品的需求计划,尤其是癌症病人三阶梯镇痛治疗的药物需求。加强麻醉药品“五专”保管,作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库登记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登记。严防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各医疗单位要制定相应的使用及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对癌症病人使用镇痛药物,要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遵照卫生部印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执行。县局将组织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培训,确定我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人员。

(二)加强血液管理。严格执行《岳阳市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牢固树立科学用血、合理用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成份用血的比例。县人民医院储血库要负责本医院及辖区内医疗单位的临床用血计划申报、血液储存和发放工作。在血液转运过程中,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医用保温箱,保证血液的正常冷链运转。同时,所有受血对象必须完善输血前五项(HbsAg、Anti-HCV、Anti-HIV1/2、梅毒、ALT)检测,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血液性疾病传播。

(三)对口支援工作。一是各支援、受援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深入总结近几年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能力和水平。县局将对支援、受援双方定期督查考核。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各支援单位要结合受援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支援工作方案,调整和明确对口支援要求和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保证任务全面落实。确保派驻人员按期驻扎受援单位。三是强化保障措施,认真总结宣传。受援单位要为派驻人员提供住宿、生活等后勤保障,支援单位可根据派驻人员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县局在对口支援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下拨经费。

(四)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的规定,今年将完成对全县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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