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798D/2023-2094078
  •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27
  • 公开日期:2023-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水利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3-07-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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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容县水利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岳政办发[2022] 29 号),进一步细化水利系统“证照分离”改革,现将我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予以公告。

  一、河道采砂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公益采砂及工程项目疏浚等涉采砂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规范办理采砂许可。3.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方责任。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运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二、取水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1.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湘水函〔2020〕343号)要求,于202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了纸质取水许可证电子化后录入湖南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且自2021年开始,取水许可证的新发、变更、延续、注销、吊销等均在电子证照系统上完成,不再发放纸质证照。2.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管理。3.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4.积极对接市水利局,争取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管理政策支持。根据《2023年湖南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湘水办函〔2023〕46号),2023年全省将“完善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届时我县将按照省水利厅政策予以落实。

  (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大对取用水户的检查力度,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并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

  三、湘江流域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审批

  (一)改革方式:直接取消审批

  (二)改革举措:

  纳入国家行政许可目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管理。

  (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通过专项检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2.加强信用监管。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并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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