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2-1974845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8-08
  • 公开日期:2022-08-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华容县农业系统部门预算
来源: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2-08-0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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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农业农村局机关职责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

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原国有农场体制改革。

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等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开展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和饲料、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并组织疫情扑灭;承担全县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整理、上报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

(2)农业农村事务中心职责职能: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管理条例》,抓能源建设的开发利用与节约改造。

编制本县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资金、质量的管理,做好项目的统计、上报、跟踪、总结、验收等有关工作。

根据农村能源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搞好县、乡、村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后续服务优质到位。

与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市场流通的沼气配件、农村能源器材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负责宣传、推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商品能源节约方面的新技术。

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农村能源建设的合力。

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联系,组织技术员参与对外交流和系统培训,抓好技术队伍建设。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农村经营服务中心职责职能:

负责全县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审核涉农收费方面的文件及收费标准,指导管理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监督惠农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事)件。

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人员、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调解、仲裁等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管理,并负责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研究与推行。

(4)江豚保护管理中心职责职能:

负责华容县江豚迁地保护区江豚专项管护;江豚保护区管理中心行政事务管理。

(5)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职能:

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渔业行政许可及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6)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职责职能:

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负责全县动物血吸虫病的防治、动物疫情监测;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执法。

2.机构设置

(1)华容县农业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调研股、政策法规股、发展计划股、新农村建设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粮油作物股、经济作物股、科技教育股、农业产业指导化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财务股、人事股。

(2)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和服务股

(3)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股。农业经营主体指导股。农民权益维护监督管理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

(4)江豚保护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无内设机构

(5)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法制股、财务室、办公室、洞庭湖分站、长江分站、内湖分站

(6)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动物疫病防控股、动物卫生监督股、生猪定点屠宰执法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农业系统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农业农村局机关、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江豚保护管理中心、、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华容县农业系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预算19表、预算20表、预算21表、预算22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2年预算总收入2565万元。其中:收入较去年减少3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3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华容县农业局机关:2022年预算总收入1398万元。其中:收入较去年增加24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46万元。

2)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华容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为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据。

3)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总收入2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收入较去年增加2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6万元。

4)江豚保护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总收入73万元。其中:收入较去年增加12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2万元。

5)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2年预算总收入367万元。其中:收入较去年增加12.8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2.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5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5.5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3万元;其他支出3.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支出较去年减少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华容县农业局机关:2022年年初预算数13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2.6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5万元;其他支出0.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1年支出较去年增加2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6万元。

2)农业农村事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数4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1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9万元;其他支出0.95万元。华容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为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据。

3)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2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9.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万元;其他支出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支出较去年增加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万元。

4)江豚保护管理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数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8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1年支出较去年增加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万元。

5)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数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万元;其他支出0.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支出较去年增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见批复文件(华财发〔2022))。

(二)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华容县农业系统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8.9万元,减少9%,主要是机构改革,,纳入年初预算人数减少,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6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4次会议,内容为全县粮食生产、农机管理、畜禽水产养殖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

4.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33万元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65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切实抓好农业生产服务,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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