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5-1144164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7-12
  • 公开日期:2015-07-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
来源:农业局   2015-07-12 00:00
浏览量:1 | | | |

为了加强和改进局党委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依据《中共华容县委工作规则》和《华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3、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5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1、传达学习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局实际,认真作出贯彻落实的决定和安排意见。
  2、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局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
  3、研究落实市农业局党委要求县林业局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4、讨论决定局里股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
  5、研究确定向上级推荐干部人选。
  6、研究拟定呈报职称评聘、各种表彰、奖励人员。
  7、研究拟定人员调动事宜。
  8、研究决定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投资项目
  9、研究决定1000元以上的非常规性财务支出。
  10、研究决定购置3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11、讨论研究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六)按有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12、研究确定争项引资项目和政策。
  13、研究制定或调整党委成员工作分工。
  14、党委集体廉政建设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15、其它应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股(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委成员提出,待局长审核同意,提请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委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5天发给党委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集会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会议由局长主持,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股(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6、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

四、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约束制度
  1、责任制度。党委成员都负有了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议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与义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个人无权决定、改变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党委一经作出决议,党委成员必须带头认真贯彻执行,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2、自查制度。党委半年要对重大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长在党委会上通报自查结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群众监督制度。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预告,决策后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情况不属实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
  
4、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委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