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3-1816620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5-05
  • 公开日期:2023-05-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来源: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3-05-0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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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设置

     2019年4月,按照上级机构改革相关精神,原农机局、原畜牧兽医局、原水产局、原农村经营管理局、原农业局重新整合成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22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0人,本科学历52人,具有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39人。整合后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三农”发展,既是政府的组阁局,也是党委的“三农”工作机构,更是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产业扶贫指挥部、乡村振兴指挥部、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成员单位和办公室,承担着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等15个方面职能。目前农业农村局设设有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与法规股、种植业管理股、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外经外贸与市场信息股、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畜牧兽医股、科技教育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田建设和农垦管理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等16个股室(办),下设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县集成长江故道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等5个副科级二级机构,县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植保植检站、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等3个股级事业单位,有棉花良种繁殖场、畜禽牧草良种繁殖场、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二郎湖渔场、蔡田湖渔场、隆庆莲场、良繁场等7家农牧渔场。

    二、局党组织机构

    农业农村局机关设第一、第二党支部,有党员80人;农业农村局老干设第一、第二党支部,有党员151人;二级机构设党支部八个,共有党员107人;机关下属企业支部十一个,有党员270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县财政局做好惠农补贴的落实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农业保险的勘灾勘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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