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8-1377297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7-09
  • 公开日期:2018-07-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方案
来源:原创   2018-07-0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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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2018〕6号

中共华容县委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容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华容县委

华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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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

华容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岳阳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华容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五个关系”,认真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积极实施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大力践行市委“一三五”基本思路,深入推进县委“六大工程”,坚决打赢以长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一江碧水”,推动华容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表现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推动华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标本兼治。在着力推进系列专项行动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和绿色发展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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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统筹规划近远期任务,细化分领域、分阶段工作目标,注重各领域、各阶段任务之间协调联动,确保取得整改和建设实效。

坚持绿色发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岳阳时的重要指示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沿江环湖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河湖、岸线、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主城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消除,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率持续保持在8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生态功能逐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落实整治任务

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实施沿江环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沿江环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持之以恒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长廊”。

(一)深入开展沿江环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集中整治、非法砂石码头整治等十大重点领域整治,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提高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血吸虫病防控率。通过综合治理,使沿江环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详见附件1)

(二)深入开展沿江环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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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国家《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集中开展沿江环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重点抓好长江岸线绿化、砂石码头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十项重点任务,巩固提升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效果,修复县境内洞庭湖、长江沿岸、华容河、工业园、农村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详见附件2)

(三)深入开展“三个聚焦两个集合”专项行动

扎实开展“三个聚焦两个集合”行动,结合“双随机”监管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关闭一批、查处一批、移送一批”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发现的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散、乱、污”企业报工信部门核准后一律实施关闭;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对适用行政拘留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深入开展长江岸线保护行动

加强长江岸线规划。采用PPP模式推进塔市驿码头建设;进一步优化华容煤炭铁水联运储备基地码头设计工艺,完善环保设施,加快推进建设;高标准建好沿江生态休闲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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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矿山整治。设立矿山禁采区,将重要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区域列为禁采区,禁采区内不得新设采矿权。对现有12家矿石开采企业,自本行动方案发布之日起,由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核实,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依政策坚决关停。

加强船舶污染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处理设施及岸上收集点建设。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监管制度,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纳入市政处理系统,确保船舶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达标排放。

加强小集成湿地资源保护。保护好下荆江河段长江故道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恢复华容小集成湿地资源保护区生态功能,改善水禽栖息地环境,提高保护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农业部“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加强水域生态保护,保护江豚生存环境。

(五)高质量推进洪山头工业园建设

提高项目入园标准。加快推进园区及周边生态修复,建立严格的入园企业规划、水利、环保等准入制度,引进符合准入要求的新型能源、建材、机械、仓储物流等环保企业。园区内已投产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

建好污水处理设施。结合中长期发展需要,立足工业排放标准,按照远期规划日处理能力2.4万吨、首期5000吨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加大园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在长江取水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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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已征土地。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确保园区顺利发展。

(六)严要求落实河(湖)长制度

按照“四四表单”要求,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6月底前,建立由县级及以下负责同志担任湖长的湖泊名录;7月底前,根据湖泊名录分级明确湖长,建立县、乡、村三级湖长体系,并在县内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布各级湖长名单;8月底前,出台湖长制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会议制度、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办法及验收等六项基本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河长湖长公示牌设置,加强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完善河湖水环境监测网络,统筹国控断面、水功能区等重要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2018年底前,严格落实省、市河长1号令,对照“五有”标准,落实三级河(湖)长巡河制度,依法迁建、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区、二级区入河排污口。

三、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产业发展升级

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工业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各300家;着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行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加强植保、农技等社会化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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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省级工业集中区建设。进一步明晰园区功能分区,完善“一区三园”总体规划。高标准推进三封工业园、石伏工业园、洪山头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产业配套。深入实施产业增量升级行动,围绕主导产业链,着力培育十亿元企业方阵、百亿元产业集群、千万元税收企业。积极发展服务型、注册型总部经济。

加快区域消费物流中心建设。坚持先造环境再造城,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加快专业市场建设,积极发展金融、商贸物流、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集中集聚。实施现代服务业提质工程,依托长江经济带电商产业园,培育创建1家示范电商企业、3个电商基地。支持发展“供销E家”,扩大华容特色工农业产品线上交易。把城乡全域作为大景区来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休闲旅游与生态农业、乡村文化深度融合。

(二)培育壮大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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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市“园区十条”和县“产业十条”政策,大力实施优势产业优质工业企业产能利税三年倍增计划和芥菜、小龙虾、中药材、黄茶四大特色农业三年产值倍增计划。落实产业引导基金、总部经济、飞地招商三项政策,突出建链型、平台型、就业型三类企业,围绕以乡招商、以商招商、双创招商三大重点,健全项目库、产业库、企业库三个信息库,大力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既融资育商,又资本招商,扶持重点骨干企业主板上市。加强政府营销和产业协作,支持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等企业建立产业联盟。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深入推行限期签约、限期开工、限期竣工,促进入园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

(三)加快开放发展步伐

突出我县港区与城陵矶新港的互补地位,以塔市驿作业区为平台,积极融入“一带一区”,重点瞄准生产要素集聚区、市场主销区、产业关联区,加强与长江中下游沿线、洞庭湖各县市经济技术交流,形成开放协作的良好格局。加强长江岸线联合巡查,加强对已建港、拟建港和规划建港岸线管控,做好非建港岸线生态保护和景观打造,确保岸绿滩美,将华容优良的江湖生态环境转变为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牌。

(四)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园区管理体制创新,逐步剥离园区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园区主导的行政审批机制;推行园区市场化的用人和薪酬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创造,创建自主品牌。加强人才引进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津贴、奖励等制度,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引进和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度重视本土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职业经理人。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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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华容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工作实施、协调、综合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压实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确定的各项任务,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专门负责机构,按年度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各司其职、主动担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强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在资金安排和项目布局上对我县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治理。加大信贷支持规模,创新融资模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打好投融资政策“组合拳”,发挥资金合力,促进行动顺利实施。

(四)严格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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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华容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强化环境综合执法,加强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环湖利剑”环境执法、非法砂石与码头整顿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五)强化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四四表单”交办督办制,明确责任主体,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重要任务月度分析,进展情况季度调度,采取不定期监督检查、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治理行动顺利推进。对整治任务落实不力、工作慢作为不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附件:1.华容县沿江环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2018—2020年)

2.华容县沿江环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问题清单与责任清单(2018年—2020年)

3.华容县沿江环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实施

方案

4.华容县沿江环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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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单”


附件1

华容县沿江环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加快改善我县区域内沿江环湖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市确定的任务为目标,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片区污染整治,形成政府统领、部门牵头、公众参与、问责有力的新格局,打赢全县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开展华容县沿江环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污染治理。到2020年,我县东湖等重点天然水体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纳入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1%、12%和10%以上,县域内华容河、藕池河全线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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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目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左右,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95%以上;农村垃圾收转设施全覆盖,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稳定运行;县城建成区及所有建制镇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治理,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的全覆盖;同步实现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全覆盖;完成湿地修复任务,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提升;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不出现新感染人群。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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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养或搬迁。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依法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对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做到主体工程与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辐射半径,在密集养殖区布局建设一批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在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布局建设循环农业基地,促进农牧结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实施有机肥生产、贮运和使用财政性奖补,打通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通道,使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2018年,基本建成覆盖湖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牵头县领导:黄建明;牵头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配合省、市修订《洞庭湖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严格控制湖泊珍珠养殖。加快推进河湖矮围网围清理整治行动,矮围网围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殖网箱网拦全部清理拆除。加快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全面清退天然水体投肥精养,实现农户自建池塘渔业用水循环利用、达标排放。建立湖泊、水库水质监测档案,每月监测一次,分析成因。(牵头县领导:黄建明;牵头责任单位:县水产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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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牵头县领导:黄建明;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建设稻草收储点6个,支持对稻草进行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确保利用率达85%以上。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管理办法,支持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和推广地膜回收加工能力建设,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牵头县领导:黄建明;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开展农业面源综合防治试点。选择华一水库坝底、东山水库坝底等相对独立的小流域,以第三方效果监测为评价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牵头县领导:黄建明;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集中整治工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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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华容工业园3个工业小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内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才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牵头县领导:李勇;责任单位:县工业园;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2.加强工业排污监管。建立工业污染源信息库并定期更新,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到2019年,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牵头县领导:张大宏;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

3.促进企业清洁生产。2018年,依法关闭淘汰非法生产经营或资质证照不全的生产企业,环保设施不全、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线和设备。制定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及时限要求。进一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使企业通过清洁化改造获得收益。(牵头县领导:张大宏;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

(三)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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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新城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2018年5月前完成城区麻浬泗污水处理厂和桥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使用。编制乡镇排水专项规划,推进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四统一”的县域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模式。支持适合农村地区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推广。建立健全集镇排水管理制度和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依法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到2020年,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开展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到2020年,完成市定治理任务,确保70%以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牵头县领导:张大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将虎尾山垃圾场封场纳入环保督查整治重点交帐项目,立即启动垃圾场封场项目,确保在年底完成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行县级打包引入专业公司承担村镇垃圾清运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8年底,完成鼎山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扩规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县领导:张大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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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尽快完成整治验收工作。建立村庄保洁制度,通过财政补助和村民缴费结合,筹措村庄保洁经费。开展“美丽乡村”“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利用村规民约引导形成农村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牵头县领导:黄建明;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饮水安全

1.加强水源地污染整治。2018年,全面排查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建立完善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和预警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制定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建设预案。(牵头县领导:张大宏;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

2.提高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继续推进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确保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牵头县领导:黄建明;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行沟渠清淤疏浚。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垸内沟渠塘坝清淤,到2020年,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塘坝清淤疏浚,妥善处理清除的淤泥,防止二次污染。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体制机制,加强质量跟踪监督。(牵头县领导:黄建明;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源头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同步推进县城建成区和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加强联防联治,将黑臭水体治理与沟渠清淤、湿地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相结合,利用陆域湿地的生态拦截缓冲功能,发挥环境治理协同效益。(牵头县领导:张大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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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整治非法砂石码头。摸清辖区内砂石码头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推进非法砂石码头整治,确保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县境内)的砂石码头关停到位,有序推进关停砂石码头生态功能修复。积极推进保护区外的砂石码头整治和规范提升。(牵头县领导:黄建明;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业局)

(八)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实施家畜传染源、人群传染源和钉螺控制工程,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整合各部门血防资源,推进血防综合治理,到2020年,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牵头县领导:范文科;责任单位:县血防办;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

(九)全面清理欧美黑杨。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突出核心区已采伐欧美黑杨清运及缓冲区欧美黑杨的清理工作。二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政府主导下,由欧美黑杨经营权属单位负责清理工作。三是坚持限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原则。实验区现有欧美黑杨8360.6亩,严格按省林业厅的要求三年内完成清理和进行树种调整,从2018—2020 年按30%、40%、30%的进度逐步清理和进行树种调整。四是坚持不新增的原则。保护区内决不新增外租湿地资源合同;决不新栽欧美黑杨;决不新增林权证。(牵头县领导:黄建明;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团洲乡人民政府、注滋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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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面推进华容河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麻浬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桥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华容河网箱养殖取缔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东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禹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治河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万庾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华一水库溢洪渠生态治理及三封寺镇生活污水管网对接工程、农业面源治理试点项目、华容河河道清淤工程、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调弦口生态补水工程、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17个项目。(牵头县领导:张大宏;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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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华容县沿江环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问题清单与责任清单(2018年—2020年)

序号

问题

类型

问题内容

治理目标

进度安排

治  理  措  施

县级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主体责任

单位

一、农业面源污染

1

畜禽养殖污染

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仅56.91%。

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2018年—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5%、85%、95%以上。

1.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制度;

2.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完成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按期完成的实行财政奖补,未按期完成的强制关停退出;

3.根据辐射半径,集中布局建设一批粪污集中处理设施;新建规模养殖场优先布局在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区域;

4.对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5.在养殖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布局建设循环农业基地,促进农牧结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6.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7.按照建管并举的原则,加强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黄建明

县畜牧兽医局

王文清

县环境保护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水产养殖污染

天然水域水产养殖投饵投肥现象仍然存在。

到2020年底,天然水域水质恢复到Ⅲ类以上。

2018年起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加强污染水体修复。2018—2020年每年完成市下达的精养鱼塘改造任务。

1.配合省、市修订《洞庭湖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

2.加快推进河湖矮围网围清理整治行动;

3.加快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技术模式;

4.全面清退天然水体投肥精养,实现农户自建池塘渔业用水循环利用、达标排放。

黄建明

县水产局

王文清

各乡镇人民政府

3

化肥及农药污染

化肥施用强度偏高,施肥方式落后,化肥当季利用率低,农田氮磷养分流失严重;农药利用率低,使用总量大,亩均用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20%。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

2018年—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分别达到90%、92%、95%以上,化肥利用率每年提高1—2%,2018年—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35%、38%、41%,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分别减少4.2%、4%、3.8%。

1.主要农作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2.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

黄建明

县农业局

王仲湘

各乡镇人民政府

4

农业废弃物污染

农药包装、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及以稻草为主的农作物秸杆利用率低,其中稻草利用率在80%左右。

到2020年,农药包装、农膜全面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2018年—2020年,全县每年建设2个稻草收储点,逐步构建完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加工体系。

1.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

2.支持对稻草进行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支持稻草收储运和利用体系建设;

3.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管理办法;

4.支持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和推广地膜回收网络及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

黄建明

县农业局

王仲湘

各乡镇人民政府

5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生产对村域地表径流造成污染,导致农村水体富营养化严重。

到2020年,建设1个以上零排放目标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2018年—2020年,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1.选择华一水库坝底、东山水库坝底等相对独立的小流域,以第三方效果监测为评价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2.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绿色生活、绿色生产。

黄建明

县农业局

王仲湘

县环境保护局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业污染

6

工业污水直排、超标排放

部分工业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设施运行不正常,甚至存在偷排、超标排放的问题。

依法督促企业履行污染治理责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018年,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企业超标问题整治任务。到2019年,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成效。

建立环洞庭湖(华容县)工业污染源信息库,加强排查,定期更新。

张大宏

县环境保护局

朱智华

县工信局

7

部分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工业园区未按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所有工业园区按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保持稳定运行。

2018年,完成所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并稳定运行(其中,省级工业园区2017年完成)。

1.完成华容工业园3个工业小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2.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

3.园区内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才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4.完善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

李  勇

县工业园

唐  龙

县环境保护局

8

部分工业企业未完成清洁化改造

部分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未完成清洁化改造。

淘汰高耗能企业落后生产线,并全部完成清洁化生产改造。

2018年,完成摸底调查,制定淘汰落后生产线和清洁化生产改造方案;60%的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到2019年,完成落后生产线淘汰和清洁化生产改造工作,以及全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依法关闭高耗能生产线,淘汰非法生产经营、资质证照不全、环保设施不全、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线和设备;

2.制定重点行业落后生产线淘汰计划;

3.制定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明确清洁化改造内容及时限要求,推进洞庭湖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4.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

5.进一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使企业通过清洁化改造获得收益。

张大宏

县环境保护局

朱智华

县工信局

三、生活污染

9

生活污水直排

部分地区存在污水直排。

城市生活污水全截污、全处理、全达标。

2018年,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到2019年,中心城区基本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到2020年,全面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

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新城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

张大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金跃

县环境保护局

10

乡镇、建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

湖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4%,湖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45%,未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工作。

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70%以上农户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

2018年—2020年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厕所粪污省定治理任务;2018—2019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

1.编制乡镇排水专项规划,推进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四统一”的县域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模式。支持适合农村地区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推广;

2.建立健全集镇排水管理制度和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依法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

3.开展农村厕所粪污治理。

张大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金跃

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

生活垃圾堆放及处理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率低。

到 2020年,实现垃圾收转设施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2018年完成14个乡镇的中转站建设(改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

1.制定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

2.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转运体系;

3.通过财政补助和村民缴费结合,筹措村庄保洁经费;

4.落实村庄保洁员制度,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规范垃圾投放和收集;

5.采取村规民约和卫生评比等方式引导农村环卫逐步规范;

6.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张大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金跃

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

12

垃圾渗滤液污染

鼎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填埋操作不规范,导致渗滤液排放不达标。

分别完成垃圾场治理和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工作,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

2018年完成鼎山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的扩规工作。

1.对填埋场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2.对在用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

3.对存量垃圾场封场治理;

4.加强后期管理与监测。

张大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金跃

县环境保护局

四、水源地污染

13

水源地存在隐患

水源保护区内还存在排污口和违规建设项目。

2020年底前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全部迁建、拆除或关闭。

2018年,关闭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完成长江天字一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到2019年,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70%的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整治。到2020年,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整治。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及各类建设项目进一步摸底;

2.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及违规建设项目进行迁建、拆除或关闭;

3.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控;

4.开展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对水环境质量下降的水源地,及时采取预警、约谈等措施;

5.加强城区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制定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6.定期开展环洞庭湖(县境内)饮用水源地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张大宏

县环境保护局

朱智华

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

五、黑臭水体

14

黑臭水体现象普遍

中心城区还存在1处黑臭水体,村镇黑臭水体现象比较普遍。

到2020年,城乡黑臭水体得到根本治理,实现全覆盖。

2018年完成普查和方案制定,逐步开工;2019年初见成效;2020年基本完成治理。

1.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建成区实现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开展生活垃圾清理和生态清淤;

2.对水生态岸线进行修复;

3.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控制入河垃圾及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

4.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分析成因,建立台账,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采取沟渠塘坝清淤、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湿地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整治。以环湖沿河区域为重点,强力推进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张大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金跃

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非法采砂与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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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砂石码头

洞庭湖沿岸砂石码头堆场未办理环评、岸线使用、港口经营等许可。

全面清理并整顿违法砂石码头。

2018年,完成非法砂石码头整治。到2020年,完成合法砂石码头规范提升和建设工作。

1.加强现场督查、问题排查;

2.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县境内)内的砂石码头全部关停到位,有序推进关停砂石码头生态功能修复;

3.按规划设置、审批码头;

4.全面关停自然保护区砂石码头。

黄建明

县水利局

孙其美

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

七、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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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低

农村饮用水合格率需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全面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自来水普及率90%。

2018年—2020年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1.落实省市奖补建设资金;

2.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农村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

3.加强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

4.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监测频率,落实监测资金,实现水质监测全覆盖;

5.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黄建明

县水利局

孙其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垸内沟渠塘坝淤塞

17

沟渠塘坝淤塞严重

辖区内塘坝淤塞严重、灌排不畅。

到2020年,沟渠塘坝实现全面清淤。

2018年编制行动方案,并启动华容河各闸口上游清淤治理工作。2019年,完成天然水体、水库的清淤工作。2020年,辖区内全部天然水体清淤及生态治理全面完成。

1.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沟渠塘坝清淤;

2.加强质量跟踪监督,确保疏浚一处,群众满意一处;

3.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机制。

黄建明

县水利局

孙其美

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血吸虫病

18

血吸虫病防治

长江及洞庭湖沿线乡镇血吸虫病控制、阻断任务重。

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

到2019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1.落实家畜传染源控制工程。大力推进家畜淘汰工作,辅以围栏封洲、洲滩开发、引导转产等综合防治措施,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落实人群传染源控制工程。强化渔船及交通运输船无害化卫生设施安装与管理;

3.落实钉螺控制工程。加大查螺、药物灭螺工作力度。结合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等工程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灭螺工作。

范文科

县血防办

王忠富

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

县水利局、

县国土资源局

十、欧美黑杨清理

19

欧美黑杨清理

实验区现有欧美黑杨8360.6亩,主要涉及团洲和注滋口两个乡镇。

严格按省林业厅的要求三年内完成清理和进行树种调整。

从2018-2020年按 30%、40%、30%的进度逐步清理和进行树种调整。

1.重点突出核心区已采伐欧美黑杨清运及缓冲区欧美黑杨的清理工作。

2.在政府主导下,由欧美黑杨经营权属单位负责清理工作。

3.严格按省林业厅的要求完成清理和进行树种调整。

4.保护区内决不新增外租湿地资源合同;决不新栽欧美黑杨;决不新增林权证。

黄建明

县林业局

晏佳贵

团洲乡人民政府、注滋口镇人民政府

十一、重点片区治理

20

华容河流域

华容河六门闸断面水质2016年3个月为劣Ⅴ类,4个月为Ⅴ类,4个月为Ⅳ类。

到2019年,华容河六门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建成华容县麻浬泗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养殖退养及河道养殖退出工作。2018年,建成桥东污水处理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以及沿线6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覆盖率高于60%的目标。到2019年,完成调弦口生态补水项目。

全面启动华容县污水处理厂(麻浬泗二期)建设、桥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华容河网箱养殖取缔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东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禹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治河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万庾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华一水库溢洪渠生态治理及三封寺镇生活污水管网对接工程、农业面源治理试点项目、华容河河道清淤工程、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调弦口生态补水工程、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17个项目。

张大宏

县环境保护局

朱智华

县农业局、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3

华容县沿江环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效果,修复县境内洞庭湖、长江沿岸、华容河、工业园区、农村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沿江环湖生态环境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结合推进沿江环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效果,修复县境内洞庭湖、长江沿岸、华容河、工业园区、农村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富饶幸福的新华容提供坚强生态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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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县境内洞庭湖、长江华容段及华容河“湖(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水域、陆域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县境内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基本修复,农村全面整治农村空心房,农村危房改造老旧房提质集中建房点污水处理及绿化美化。工业园区绿化率达到25%以上,环洞庭湖垃圾堆放点、规模化生猪养殖场退养点、黑臭水体治理点实现绿化美化。

三、重点任务

(一)环洞庭湖周边绿化

1.工作目标。建设注滋口镇和团洲乡等2个“森林小镇”。具体目标为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的休闲绿地、公园活动广场,绿化造林1215亩,使“森林小镇”建设绿化覆盖率为38%,其中,街道绿化率达90%以上,乡镇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30%以上。

2.工作措施。2018年任务:完成宜林地绿化造林615亩(其中注滋口镇400亩、团洲乡215亩)。街道绿化提质改造8400米(其中注滋口镇7400米、团洲乡1000米),新增绿地面积48000平方米(注滋口镇48000平方米);实施庭院绿化提质改造面积42300平方米(其中注滋口17200平方米、团洲27100平方米);实施休闲绿地建设1000平方米。2019年任务:完成宜林地绿化造林600亩(其中注滋口镇400亩、团洲乡200亩)。

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黄建明;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实施主体:注滋口镇、团洲乡。

(二)沿长江岸线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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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目标。新造林3350亩,补植面积500亩,森林质量提升面积700亩,配合完成长江沿线第一山脊裸露山体复绿。

2.工作措施。新造林面积3350亩(其中2018年完成新造林400亩、2019年完成新造林2950亩);补植500亩(2018年补植200亩、2019年补植300亩);森林质量提升700亩(2018年完成森林质量提升500亩、2019年完成森林质量提升200亩);配合国土局完成长江沿线第一山脊裸露山体复绿。2020年进行补植补造和质量提升工作。具体规划为:绿色路网。围绕重点交通工程项目,按照绿化效果与生态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进行改造提升。一是改造提升S202线塔市驿至江洲段绿化水平,公路两边各保持一排高大乔木,乔木中间点缀灌木花卉。二是改造提升洪山头至天字一号码头公路绿化水平,公路两边各保持一排高大乔木,乔木中间点缀灌木花卉。绿色江岸。推进长江沿岸绿色江岸建设,形成生态和景观相结合的生态林。一是长江沿线洲滩地及堤内沿线50米高质量绿化3150亩;二是长江沿岸码头区域绿化200亩;三是长江沿线洲滩地现有林林地天窗补植绿化500亩。绿色屏障。推进长江沿线第一层山脊内林地的森林质量提升,主要是塔市国有林场蛋子山工区森林质量绿化提质建设500亩,主要任务是在退化防护林中补植珍贵树种,如榉树、楠木、马褂木等。37公里长江大堤沿岸两侧洲滩地绿化树种以杨树为主,丘岗区绿化树种以杉、松、樟、栾树等树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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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黄建明;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实施主体:县林业局、东山镇。

(三)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修复

1.工作目标。整治注滋口镇藕池河外洲、团洲乡团结村外洲2 处洲滩;完成团北电排闸往南1公里岸线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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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措施。湿地生态修复:加快实施国家湿地保护恢复项目、三峡后续项目、退耕还湿、国家 GEF 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3年完成湿地生态修复任务务1.5万亩,2018-2020 年分别修复湿地 0.45 万亩、0.6 万亩、0.45万亩。湿地修复以自然修复为主,在2018年前撤除所有矮围、网箱养鱼、沿岸砂石码头、堆场,2018-2020年对8361亩黑杨进行清理退出和树种调整,其中2018年2585.8亩,2019年3235 亩,2020 年2539.8亩。所有修复的湿地优先选择乡土植物和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的物种进行复绿,并尽可能保护原有湿地植被,避免因湿地修复对现有动植物资源造成破坏,促进湿地生态功能。洲滩整治:2018年整治注滋口镇藕池河外洲、团洲乡团结村外洲2 处洲滩。注滋口镇藕池河外洲2018年前完成砂石堆场、码头清理并进行覆土,种植菖蒲、千屈菜、鸢尾、再力花、海寿花等水生植物复绿;团洲乡团结村外洲撤除所有矮围、养鱼网箱,关闭捕捞、垂钓码头,填平沥水沟并清理退出黑杨,种植菖蒲、千屈菜、鸢尾、再力花、海寿花等水生植物复绿,完善湿地生态功能。岸线整治:2018年完成团北电排闸往南1公里岸线整治,撤除沿岸养牛围栏、羊棚,截断封闭所有进湖路桥,填平沥水沟并清理退出黑杨,种植菖蒲、千屈菜、鸢尾、再力花、海寿花等水生植物复绿,完善湿地生态功能。

3.责任分解。牵头县级领导:黄建明;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实施主体:县林业局、相关乡镇。

(四)工业园区绿化

1.工作目标。切实做好园区主次干道整治工作,园区已建好的主次干道在搞好绿化、美化整治工作的同时,对道路两旁已损坏的彩砖及时进行修补更换,路旁所栽榕树定期进行修剪,每条主次干道安排专人进行清扫和管理。抓好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管理责任落实,园区环保相关负责人应搞好督导和检查工作,企业环保负责人要主动作为抓好管理,对于破坏环境的不法行为勇于制止。同时,建立和落实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管理责任制,依法设置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管理机构或配备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管理人员,加强安全保障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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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措施。推进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常绿化、层次化的要求同步实施绿化。对已建成的主、次干道沿线绿化,力争3年内完成园区主次干道绿化。因地制宜地增设景观小品,打造道路节点景观。推进景观绿化工程,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墙体、人行天桥、护坡等一切可绿化空间,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提高绿视率。推进河道绿化工程,在蓝线退让到位、拆迁拆违打通节点的基础上,修建沿河两岸绿道,通过“边坡覆绿、沿线见绿、节点增绿”的方式全面提升河道生态功能与景观功能。推进防护林带建设工程,按照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统一规划,制定沿江生态保护建设规划,完善防护林建设,改善工业园区及周边环境。推进乡镇绿化工程,产业园区周边的乡镇,要充分利用路边、水边、农民闲置地及公共零星隙地等宜林地进行造林绿化。推进房屋绿化工程,推动企业园区开展庭院、阳台、露台绿化美化,通过多种方式形成色彩丰富、季相分明、识别度高的园区空间。

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李勇;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实施主体:县工业园

(五)农村空心房改造整治及集中建房点绿化美化

1.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方针,按“拆、建、管”并重的思路,推进全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对拆除空心房腾退出的土地依据“宜垦则垦、宜建则建、宜绿则绿”的原则进行整治,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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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措施。一是复绿到位。拆旧腾退出的宅基地,宜绿的纳入乡镇造林绿化范围,100%复绿到位。二是建设到位。集中建房点搞好污水处理及绿化美化工作。已经建成的集中建房点,要查漏补缺,检查雨污分离、污水处理等设施运行情况。三是核实绿化率。对污水处理系统存在问题的,绿化率没有达到30%以上的,由乡镇牵头整改。正在建设或规划之中的建房点,要优化调整设计方案,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绿化标准,确保绿化率达到40%以上。

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张昭林、黄建明;牵头单位: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主体:各相关乡镇。

(六)砂石码头堆场生态修复

1.工作目标。实现我县长江、洞庭湖、华容河、藕池河砂石码头堆场全面复绿及生态修复。

2.工作措施。清理平整,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的砂石码头堆场平整、覆土工作,恢复自然原貌。生态修复,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的砂石码头堆场播种草籽或栽种苗木等工作。养护巡查,组织人员对砂石码头堆场整治及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加种草籽及苗木,保护复绿效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李勇;牵头单位:长江岸线整治指挥部;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退养的规模化养殖场生态修复

1.工作目标。对完成退养拆除的规模化养殖场,通过做好拆除建筑垃圾清除、畜禽粪污合理利用能耕复耕、适树补植等办法,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对退养后规模化养殖场的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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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措施。一是清除建筑垃圾。各乡镇对规模场退养拆除后遗留的建筑垃圾、废弃和损坏的养殖设施设备等,限期清理完毕,并保证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二是遗留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规模较小的退养户畜禽粪污经过堆肥、发酵或沼气池等处理后就地利用;对规模较大的退养规模场粪污没有经过充分处理的,合理转运至有生态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再实行资源化利用。三是能耕复耕、适树补植。对于退养拆除后适合种植农田或适宜栽种苗木的,要积极引导,提供政策、技术、资金等支持,逐地块甄别,采取能耕复耕、适树补植等办法,使受养殖污染的土地得到“休养生息”。

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张大宏、黄建明;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城市黑臭水体生态修复

1.工作目标。到2019年3月前完成东山镇三郎堰塘、石家港臭水沟和梅田湖居委会中心沟等三处黑臭水体的治理。其中,2018年6月前完成臭水沟治理实施方案的制订;2018年12月前完成东山镇三郎堰塘的整治;2019年3月前完成东山镇石家港臭水沟和梅田湖居委会中心沟的治理。

2.工作措施。对黑臭水体进行清淤疏浚、对沿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建立健全水面保洁及垃圾入水的日常监管机制,明确责任人,落实分片负责制,加强水生态修复,改善水生态环境,运用补水活水、水生植物、生物药剂等措施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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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张大宏;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实施主体:东山镇、梅田湖镇。

(九)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1.工作目标。加快完成全县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2020年前,基本完成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

2.工作措施。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重点排查地表工矿废弃地、尾矿堆场情况,统筹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安监等相关部门,编制本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突出治理重点地区。以解决废弃矿山(指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强制关闭矿山)和在生产矿山弃渣场地质环境问题为突破口,采取种植生物、工程治理等措施,优先推进生态修复。当前重点做好华容县永兴采石场、华容县塔市驿家波采石场和关停的宏祥采石场与双利采石场等关停矿山生态治理。探索恢复治理机制。建立“政府出资引导、优惠政策扶持、企业依规治理、社会资金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机制。探索建立社会资本投入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市场化机制,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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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张大宏;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实施主体:相关乡镇。

(十)大水面水生态修复

1.工作目标。全县500亩以上湖泊、哑河和小二型以上水库(以下简称大水面)等101个大水面退出精养,即禁止以投饵、投肥、施药为养殖方式的人工养殖,实现“人放天养、清水养鱼。”

2.工作措施。合同审查阶段(2018年3月-5月)县水产局对全县30个湖泊水库承包经营合同进行复印并上报,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法律工作者对所有合同进行认证,审查是否公开公平。水质检测阶段(2018年3月-12月)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每月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分析水质情况及形成原因。联合执法阶段(2018年3月-12月)由县环保、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依法加强执法监督,由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阻碍执法行为。督查考核阶段(2018年12月)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记入县政府绩效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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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分解。牵头县领导:张大宏、黄建明;牵头单位:县水产局,配合单位:县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局、相关乡镇。


附表4

华容县沿江环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四四表单”

序号

主要任务

整  改  措  施

完成时限

牵头县级领导

牵头单位

实施主体

单  位

1

畜禽退养修复

1.清除拆除后遗留的建筑垃圾、废弃和损坏的养殖设施设备并转移或掩埋。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8年5月)    (二)生态修复(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 (2019年9月至11月)

张大宏

黄建明

县畜牧兽医局

县环境保护局

各乡镇

2.规模较小的退养户畜禽粪污经过堆肥、发酵或沼气池等处理后就地利用;规模较大的退养规模场粪污没有经过充分处理的,合理转运至有生态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再实行资源化利用。

3.对于退养拆除后适合种植农田或适宜栽种苗木的,提供政策、技术、资金等支持,逐地块甄别,采取能耕复耕、适树补植等办法。

2

长江码头堆场生态修复

1.长江沿线14处非法码头堆场平整、覆土工作。消除护坡岩石“鸡头”。补缺护坡工程中的“六方块”。

2018年5月25日

李  勇

县长江岸线整治指挥部

县水利局等单位

2.规划建设32.7公里旅游风光带绿化工程。大堤以外全部种植绿色植被。

县林业局

3

乡镇黑臭水体治理

1.完成东山镇三郎社区三郎堰塘的清淤疏浚、对沿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运用补水活水、水生植物、生物药剂等措施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2019年4月

张大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环境保护局

东山镇

梅田湖镇

2.完成东山镇石家港臭水沟的清淤疏浚、对沿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运用补水活水、水生植物、生物药剂等措施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2019年4月

3.完成梅田湖居委会中心沟的清淤疏浚、对沿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运用补水活水、水生植物、生物药剂等措施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2018年12月

4

环洞庭湖周边绿化

结合三年绿化行动,将注滋口镇和团洲乡创建为“森林小镇”。建设1000平方以上的休闲绿地、公园活动广场,重点是绿化造林1215亩,使“森林小镇”绿化率达到38%,其中,街道绿化率达90%以上,乡镇单位庭院绿化率达到30%以上。

2018年5月-

2019年底

黄建明

县林业局

注滋口镇

团洲乡

5

岸线、洲滩整治及湿地修复

整治注滋口镇藕池河外洲、团洲乡团结村外洲2处洲滩;完成团北电排闸往南1公里岸线整治;杨树清理退出后选择乡土植物和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的物种进行复绿,保护原有湿地植被,促进湿地生态修复。

2018年5月-

2020年底前

黄建明

县林业局

注滋口镇

团洲乡

插旗镇

6

沿长江岸线绿化

新造林3350亩,补植面积500亩,森林质量提升面积700亩,配合完成长江沿线第一山脊裸露山体复绿。

2018年5月-     2020年底

黄建明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

东山镇

7

农村空心房整治及集中建房点绿化美化

1.集中建房点建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更多的污水,同时实施雨污分流。

2020年底

黄建明

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乡镇

2.对污水处理系统存在问题,绿化率没有达到30%以上的,由乡镇牵头整改(新河乡华丰村、团洲乡团胜村等)。

3.新纳入、正在建设或规划之中的建房点,要优化调整设计方案,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绿化标准,使绿化率达到40%以上。

8

工业园区绿化

1.对道路两旁已损坏的彩砖及时进行修补更换,路旁所栽榕树定期进行修剪,每条主次干道安排专人进行清扫和管理。

2020年底

李  勇

县工业园

县工业园

2.利用建筑屋顶、墙体、人行天桥、护坡等一切可绿化空间,采取“涂鸦绘画”“绿色吊篮”实行立体绿化建设,提高绿视率。

9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对华容县永兴采石场、华容县塔市驿家波采石场和关停的宏祥采石场与双利采石场,采取种植生物、工程治理等措施,2018年底前完成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2018年底

张大宏

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境保护局

相关乡镇

10

大水面水生态修复

1.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每月出具30个500亩以上禁养水面水质检测报告,分析水质情况及形成原因。

2018年度

张大宏

黄建明

县环境保护局

县水产局

各乡镇与相关部门单位

2.由环保、农业、水利、林业、水产等相关部门依法加强监督,开展联合执法。对大水面投肥养殖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由县大水面退养办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部门与相关乡镇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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