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18-1459329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2-21
  • 公开日期:2018-12-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民政局   2018-12-2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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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华容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0日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华容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社区建设、殡葬改革、救灾救济、优抚退伍安置、婚姻登记、区划地名等项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统计股、纪检监察室、稽核股、优抚股、社会事务股、救灾股、慈善办、民间组织股、军休安置办、老区老龄办、基政股等12个股室,辖县社会救助局1个副科级局,募捐办、社会福利中心、烈士陵园、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东山光荣院、南山光荣院、塔市驿光荣院、洪山头光荣院、社区服务中心12个二级事业单位。指导16个乡镇民政办(含工业园和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和21所乡镇敬老院。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拨付我县民政资金总额18300.14万元,县级配套各项民政专项资金3665.77万元,其中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上级拨入7706.3万元,县级配套1796.7万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拨入944万元;优抚资金上级拨入5752.33万元,县级配套329.1万元;退役安置金上级拨入321.31万元,县级配套176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上级拨入914万元;流浪乞讨救助金上级拨入119万元;社会福利费上级拨入750.42万元,县级配套123.18万元;福彩公益金上级拨入541.78万元;老区扶贫资金上级拨入11万元退。

2017年度财政预算行政运行经费124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成效。

1、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2017年全年支出9426.6万元,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共有27597人,城乡低保救助实现精细管理精准救助,确保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和不断提高了五保供养水平。

2、大病医疗救助,2017年全年累计救助9004人次,资助参合34974人,医疗救助全年支出1074.5万元,大医疗救助管理方在方面,继续加强同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不继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和补助水平。

3、优抚资金,全县共有定期补助优抚对象8761人,发放优抚对象补助金5814.71万元,优抚事业单位经费支出661万元。

4、退役安置经费,我县按照湘政发[2013]16号文件《关于服义务兵高校在校生优等和自主择业退伍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2000元/服役年的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役金,2017年我县选择自主择业的对象321人,共发放一次性退役金263.22万元;对85名退役士兵就行了就业培训,共支出教育培训经费33.36万元,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60.17万元。退役安置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按流程发放,做到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退役安置群体的和谐与稳定。

5、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支出965.6万元,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6、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金,2017年流浪乞讨专项经费支出共计113万元,主要用于为流浪乞讨人员添置物品、救助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县救助管理站利用流动救助车,主动开展街头流动救助,为其添置物品,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加强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惠及人员达3050人。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效益明显。

7、社会福利费,2017年社会福利支出1458.34万元,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实现。

8、福彩公益金,2017年共使用福彩公益金项目资助款774.79万元,资助了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项目,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发挥了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9、老区扶贫项目金,2017年我县老区扶贫项目支出11万元,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地改善了老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10、行政运行,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09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55.25万元,公用支出135.3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64.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5.1万元、公务用车支出29.38万元,占2017年基本支出总额的5.9%。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华政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控制在单位基本支出的10%以内,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治“四风”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主要作法

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预算的民政资金效益,我县采取了多项措施:

1、实施“精准核查法”,严把对象管理关。2017年,开展五保、低保对象核查活动,对每名五保、低保对象重走“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规范建档”的复核程序,全面整治“不公平”现象,开展了以“走村入户、人人见面”为特点的民政对象核查活动,对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百岁老人、孤困儿童等10类重点民政对象进行核查,全面清理“吃空饷”现象,通过核查,确保了精准救助,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了刀刃上。

2、实施“五步工作法”,严把资金使用关。对于专项资金,首先是做到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其次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按照“民主评议→集中公示→审核批准→打卡发放→监督检查”的“五步工作法”,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打卡到“惠农一卡通”上,确保资金流转有痕,发放及时准确到位。对于行政运行经费,首先是按上级规定用钱、按预算计划用钱、先申报后用钱,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政策,用得公开公平公正。

3、实施“交叉检查法”,严把项目建设关。对敬老院改扩建、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等项目,由县委、县政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强化。为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民政局还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工作责任状,每季度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参与,开展交叉检查,从建设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理等方面相互学习、相互督促,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标准完成。

四、后续工作计划和建议

1、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及时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目前,我县养老机构实际床位数有2163张,但缺少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专项资金,建议上级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用。同时,建议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助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2、加强民生保障。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优待抚恤、慈善援助、灾害救济、孤困儿童、残疾补贴等民政救助政策的规范实施,实施“互联网+监督”工程,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部署,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整合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资源,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现脱贫。

3、落实双带双促。全面落实重点优待对象的各项优待抚恤政策,保障特困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县退役军人中开展“双带双促”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维护涉军群体的稳定。做好八一和春节期间对驻县部队的走访慰问活动以及对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加强与驻县部队的密切联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双拥成果。

华容县农村特困供养资金绩效评估报告

2018年6月19日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我县2017年度农村特困资金项目绩效资金进行认真分析和自评。自评结果表明,我县农村特困供养资金使用规范、管理有力、制度健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评价内容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文件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保障。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年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6864元、分散供养每人4056元,县财政局2017年共预算特困供养专项资金1656.7万元。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 基本解决华容县农村特困人员生活困难,满足农村特困人员基本需求,坚持托底供养,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2、项目效率目标:供养资金按两个月发放。分散供养生活费实行打卡发放,两个月发放到位,发放准确率100%;集中供养生活费发放到各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拨付给敬老院统一开支;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2364.5万元资金的发放,发放及时率达100%。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严格申请审批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公示、乡镇入户调查审核、民政部门入户调查审批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要求按月申报死亡对象,并及时终止救助。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细则。建立农村特困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集中供养对象要求对象本人、亲属、村委会与敬老院签订入住协议。2017年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敬老院安全运行。

四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专项资金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足额及时拨付的原则进行管理。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全部拨付到县民政局后进行分配。分散供养资金由县民政局拨到县财政局,再由县财政局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分散供养花名册通过银行发放;集中供养资金由民政局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财政所拨付到各敬老院账户。供养资金按两个月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特困人员供养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制度,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强化了政府托底职责。为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提供保障。2017年,全县投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达2364.5万元,解决了5285人社会中最困难、最脆弱人群的基本需求,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2、提高了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水平,让他们享受到了发展成果。 2017年提高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由前年度的3200元提高到4056元,集中供养补助由前年度的5900提高到6864元。

3、提供多样供养方式,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我县在救助工作中,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政府托底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健全了制度。确保了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4、通过问卷抽查调查,特困资金的发放使用确保了他们居有定所、病有所医,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确保了特困人员的身心健康。

2017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经费专项资金绩效

评   价   报   告

一、基本概况

2017年共发放2016年入伍234名义务兵(其中城镇籍55人、农村籍大学生43人、农村籍136人)二年一次性家庭优待金,补发2014年入伍2名义务兵(城镇籍1人、农村籍1人)二年一次性家庭优待金,发放2016年入伍6人边远地区一次性奖励金,总共400.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0.8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义务家庭优待金由省、县配套,县财政统一管理,民政局打卡发放到义务兵家庭个人账户,由个人支配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由县人武部收集资料、核实人员基本信息、制定新入伍义务兵花名册,民政局根据《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和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的通知》(华政办函【2012】36号)文件的精神,制定发放方案,打卡发放到个人。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八一”“春节”期间,组织上门慰问,并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进行了解,群众普遍对家庭优待金的准确足额及时发放感到满意。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放发是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地方人民政府爱军拥军的优良传统、对国防建设的支持以及对义务兵家庭的关心。及时足额的放发义务家庭优待金能进一步团结巩固军政军民关系,营造浓厚的双拥环境,提高全民的国防意识,激励广大有志青年踊跃参军报国,激励现役军人献身国防、在军营建功立业。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主要做法:一是信息核实准确;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一点建议:要实现城乡一体化、统一发放标准。

附件2: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义务兵优待经费).docx

附件2: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2017).docx

附件2: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五保供养经费).docx

附件3:绩效评价评分表(五保供养经费).docx

附件3:绩效评价评分表(义务兵优待经费).docx

附件3:绩效评价评分表(整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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