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17-1143651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21
  • 公开日期:2017-06-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整治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2017-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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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发〔201716号

 

华容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整治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田家湖生态新区民政办:

根据《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华发﹝20175号)和《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华发﹝201710号)精神,制定《华容县整治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容县民政局

2017年6月20日

 

 

 

华容县整治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和《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违反“六严禁”的不良行为:

1、严禁铺张浪费。丧事操办时间不得超过3天,不得搭台唱戏、舞龙耍狮,葬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不得串街漫游。

2、严禁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丧事活动中扬幡招魂、做道场、焚烧纸扎、抛撒冥币。

3、严禁污染环境。不得燃放烟花鞭炮,不得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4、严禁乱设丧事场所。县城规划区居民必须到县殡仪馆操办;农村居民丧事搭棚设拱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充气拱门不得超过1个。

5、严禁借机敛财。亲戚以外非国家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价值)不得超过100元,亲戚以外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送礼金和礼品。

6、严禁乱埋乱葬。不得在铁路、公路主干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件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内乱埋乱葬。不得修活人墓、家族墓和豪华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面积,土葬单人遗体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地不超过6平方米;安葬两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墓碑出土高程不超过1.2米。

二、整治对象

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

三、整治目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违反“六严禁”的不良行为有根本好转,群众满意率达70%以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相关制度得到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年6月至7月)

7月20日前,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整治违规殡葬行为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宣传“六提倡”:(1)提倡村(居)民去世后实行火化;(2)提倡节约简朴治丧;(3)提倡节地生态安葬,骨灰实行存放或撒入江河,遗体或骨灰实行花葬、树葬、草坪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葬法;(4)提倡采用环保殡葬用品,采取使用鲜花、环保花圈花篮、贴条式等方式祭奠;(5)提倡村(居)民去世后进入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6)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9月)

乡镇按照要求,针对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对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个“挂号”“销号”,一件件解决。并在8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集中整治期间,县殡葬执法大队进行全天候巡查督导,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违规殡葬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违规土葬或骨灰装棺再葬、违规搭棚治丧、乱埋乱葬、建造豪华墓、活人墓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由殡葬执法大队汇同有关部门予以制止,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对违规殡葬行为依法取证,逾期未改正的,将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证据情况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应党纪政纪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曝光。

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4151222

(三)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201712月底前)

    各乡镇对照整治方案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报告10月底前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县民政局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总结讲评并下发通报,并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地抓好违规殡葬行为专项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

    五、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卢进跃任组长,副局长刘笑、党委委员白尊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董德炎、社会事务股股长罗先林、殡葬事务所所长易新辉、殡葬执法大队队长李平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引导活动接受群众举报,开展巡查督导对违规殡葬行为依法取证,汇同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理违规殡葬行为;向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违规殡葬行为情况。办公室设局社会事务股,罗先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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