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229/2020-1661078
  • 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21
  • 公开日期:2020-02-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局   2020-02-2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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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交函〔2020〕4 号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交通运输行业

复工复运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交通工程在建项目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交通运输行业和交通工程在建项目复工复运在即,根据《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华安办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节假期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各交通工程在建项目部要迅速传达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把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要求,加强复工复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企业和交通工程在建项目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运,制定各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具体操作细则并督促落实。

二、切实做好行业产安全生产监管

道路运输: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有序恢复客运营运的要求,各运输企业提前制定复运工作方案。道路运输管理所要以“两客一危”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确保营运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运输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加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监管,结合疫情防控和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厉打击客运车辆站外设站、不进站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强对物流企业、驾校和车辆维修企业的复工指导,制定具体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各运输企业要针对春季雨水、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频发的实际,做好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车辆安全运行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安全无法保障的情况下,要采取临时停班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

公路桥梁运营:县养护中心要加强对管养公路、桥梁的养护及临水临崖路段、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要严格落实管养公路的巡查、检查力度,对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梳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实施。要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作业安全事故。

交通建设工程:各交通工程项目部要督促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合理安排工期进度,切实加强疫情高发期间的施工管理。要深入排查建设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安全隐患,着重抓好起吊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治理,把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滑坡作为监管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冒险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施工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整治施工车辆证照不全和违规从事运输的行为。要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平交路口、施工便道(便桥)设置警示标牌,安装防护设施,无安全保障的地段要限制通行,并安排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制度,指挥、劝导车辆和行人绕道或改道通行。

水上交通:县港航管理所要根据疫情变化,有序组织除与湖北省接壤的渡口复运,督促各乡镇加强渡口船员和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把预防预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督促各渡口船员及时维护渡船、候船亭、码头道路设施,保障码头道路安全通畅。无法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乡镇渡口码头,要督促属地乡镇及时整改。

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切实加强企业落实复工复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对企业法人、交通工程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提醒谈话;二是指导各行业企业和交通工程项目科学制定复工复运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各行业领域的安全,方案必须经企业或者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三是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复工复运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禁“带病”复工复运;四是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未经考核合格一律不得上岗。

四、切实加强复工复运企业的服务保障

各单位要围绕复工复运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克服疫情防控等不利因素影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确保各行业企业和交通工程项目复工复运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要利用复工复运验收和现场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技术保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加强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调度和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全面掌握行业企业复工复运具体情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应对处置措施及信息报送,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2020年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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