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65N/2018-1142480
  • 发布机构:住建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1-09
  • 公开日期:2018-01-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环卫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来源:住建局   2018-01-09 10:00
浏览量:1 | | | |

 

审批事项名称

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许可

项目编号

43062300638226-5a04h

申请方式

窗口申请

审批部门

华容县住建局

承办人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证书名称

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许可证

收费标准

按照有关补偿标准补偿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设立(收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1)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拆除、封闭环卫设施;
(2)符合《环卫设施标准》;
(3)具备完整的环卫设施拆迁还建方案;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许可申报表;
(2)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3)防止环境污染方案;
(4)拟关闭、闲置或者拆除设施的现状图;
(5)拟新建设施的设计图;
(6)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闲置、关闭或者拆除的,还应当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与环卫部门签定的协议书。

工作流程

受理-现场勘察-作出决定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地址:华容县城乡路     邮政编码:414200   监督电话:0730--4222680           

 

 

 

 

 

 

审批事项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项目编号

43062300638226-5a05h

申请方式

窗口申请

审批部门

华容县住建局

承办人

 

法定时限

17个工作日

证书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设立收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 防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4、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5、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财务报表及资金证明;
(4)职工人员、洒水车辆、清扫保洁车辆、垃圾运输车辆情况;
(5)清扫保洁地段分布图;
(6)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7)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工作流程

受理-现场勘察-作出决定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地址:华容县城乡路     邮政编码:414200   监督电话:0730--42226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