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65N/2014-1142475
  • 发布机构:住建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9-19
  • 公开日期:2014-09-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审批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来源:住建局   2014-09-19 00:00
浏览量:1 | | | |

 

        审批流程:

 

 

 

 

 

 

 

 

第一步:建设施工业主持相关材料向华容县行政务服务中心区渣土窗口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发给 《县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建筑渣土管理责任书》、《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渣土处置验收表》;
第二步:建设业主与华容县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签订《县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建筑渣土管理责任书》;
第三步:由华容县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现场勘验,填写《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渣土处置验收表》按有关标准提出办理意见;
第四步:由工作人员综合现场勘察情况填写《华容县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审批表》报华容县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主任签署审批意见;
第五步:到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报建大厅纳入《华容县基本建设项目“一表制”收费管理办法》统一交费,领取《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证》。

       审批条件:

 

        

        申报资料:

 

 

 

 

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渣土)交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渣土)准运证》的单位运输。

建设、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前,必须对施工场地实行道路硬化,建立洗车平台,配备洗车设施,安排专人洗车,施工现场和运输路面安排专人保洁。

 

申报材料(需带原件和1份复印件)
1、建筑工地提供县规划局出具的《建筑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同时报送工程基础施工图复印件;
2、统征土地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或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资料;
3、建筑垃圾(渣土)产生单位与依法取得《建筑垃圾(渣土)准运证》企业签订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

        收费标准:

          

缴纳土石方调配运输有偿服务费(2.6元/立方米)华价函【2014】4号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

办理单位:华容县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华容县行政政务服务中心渣土管理窗口

办公地点:

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华容县华容大道南阳光大厦一楼左内

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4181507   咨询电话:4509508      投诉电话:4180467、4180110(优化办)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39号令)

《华容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备注说明:

收款单位:成都市青羊区财政非税收入归集户
收款单位账号:083982120100330022686
收款单位开户行:光大银行八宝街支行
收款单位编码:010219701(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局)
收款项目编码:144(建筑垃圾处置费)
缴款银行地址:成都市八宝街88号
注:转账付款的单位需在银行进账但备注栏中注明收款单位编码及项目编码
青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址:www.cdqingyang.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