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2-1965637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05
  • 公开日期:2022-07-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2-07-0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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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章华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禁捕执法监管“夏季攻势”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

《章华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章华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方案》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章华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

监管“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冬春攻势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强化丰水期禁捕执法监管,严防各类违法行为反弹,结合当前禁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华容河章华段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禁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长江大保护全局出发,从生态持续恢复大局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关键领域,聚焦重点问题,集中对野生鱼类全产业链条的捕捞、交易、消费三个主要环节进行集中整治,抓好禁捕执法监管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序,成立章华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指挥所,由镇长蔡锦耀担任指挥长,党委委员刘城任副指挥(常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易湘忠、城西市场监管所所长曹斌、城东市场监管所所长刘祝炎、城中市场监管所所长李国红、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建新、城中派出所所长龚文、城东派出所所长钱程。专项行动指挥所下设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易湘忠任办公室主任。

三、行动时间

行动时间暂定6月6日至9月30日,若丰水期延长则行动时间同步延长。

四、行动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禁捕水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电、毒、炸等各类违法捕捞行为,确保“十年禁渔”管得好。

2、主要任务:加强部门协作,细化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发挥协助巡护、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加强我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走访摸排,深挖细查违法捕捞活动线索;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对沟港湖汊的巡查力度,高频次开展巡航执法,持续打击电、毒、炸等各类非法捕捞和破坏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行为;强化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时段和重点区域管控,紧盯跨省、跨市、跨县交界水域,紧盯传统非法捕捞高发地,紧盯沟港湖汊,紧盯背包式电打鱼、地笼、丝网等机动性较强非法捕捞方式;贯彻落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严厉打击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行为。

3、责任分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予以配合。

(二)规范市场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

2、主要任务:加强生产企业监管,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长江、洞庭湖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强市场销售监管,以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加强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并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洞庭湖野生鱼”“野生江湖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批准、未取得专用标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3、责任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予以配合。

(三)“三无”船舶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消除违法捕捞隐患,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效。

2、主要任务:整治对象为无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各类机动、非机动的“三无”船舶,以及其它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三无”船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水上活动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整治“三无”船舶及浮动设施。重点打击查处“三无”船舶违法违规停泊、航行行为,以及利用“三无”船舶及水上浮动设施非法从事营运性载客、载物、涉渔等违法行为,对于使用快艇等船舶运送垂钓人员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

3、责任分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予以配合。

(四)规范垂钓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促进我县广大市民、垂钓爱好者树立规范垂钓理念。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垂钓行为,遏制无序垂钓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现象。

2、主要任务: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和《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关于垂钓管理的规定,严厉打击在禁钓区垂钓、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使用舰艇及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买卖钓获物等行为;坚决查处携带禁用钓具(禁用渔具目录内的钓具)进入禁渔区的行为。

3、责任分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予以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履行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区禁捕执法监管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好禁捕执法监管“夏季攻势”专项行动。进一步制定细化的行动方案,确保行动成效。于6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至镇禁捕退捕办。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水陆执法闭环,提升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对于发现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处、依法公开,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长效监管工作方案和联合执法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指导,充分运用新媒体阵地,不断扩大宣传面,进一步提升退捕渔民和相关民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在全社会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饮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等近期施行的法律法规的学法用法及普法宣传工作,强化以案释法,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例要公开宣判并在媒体上发布,强化警示作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定期宣传《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华容县重点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我县加强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强化督查督导。镇专项行动指挥部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各村、社区及牵头单位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讲评、总结,查摆问题,督查督办。镇禁捕退捕办将联合镇督查室、镇河长办、镇纪委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督查督导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查督导,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成交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对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拖延扯皮、怠慢工作、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报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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