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1-1885095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10
  • 公开日期:2021-12-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1-12-1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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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部门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期,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冲击、能源价格上涨及“拉闸限电”措施等多种因素叠加,今年全镇冬春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压实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经章华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章华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章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章华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安全和发展,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突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风险隐患,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有效预防较大和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化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专项整治,对照前期排查建立的隐患问题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深刻吸取台湾高雄市“城中城”大楼火灾教训,按照省安委办通知(湘安明电〔2020〕52号)要求,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没有物业管理的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建筑、共用疏散楼梯间的商住混合体以及擅自改变楼层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排查摸底。2022年1月底前,分类实施整治,完成隐患整改。

2、开展厂房、物流仓储场所专项整治。开展大型仓储物流、电子洁净厂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车间和集体宿舍的排查,重点纠治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或使用性质、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岳市安〔2021〕31号通知要求,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物流仓储场所的摸底排查整治,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对照隐患问题清单完成核查验收。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深化易地扶贫安置点消防治理。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特别是髙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2021年底前,对照前期排查建立的隐患问题清单,按照整改期限加快推进整改。对安置人数超过100人或建有扶贫车间的,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2021年12月10日前,组织辖区所有易地扶贫安置点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1、强化老旧场所和小单位小场所检查整治。督促指导村(社区)、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连片村寨等老旧场所以及九小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不安全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力量,每月开展上门入户提醒,帮助群众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2、深化“多合一”场所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岳市安〔2021〕12号通知要求,对照前期建立的“多合一”门店隐患治理清单,组织力量照单开展核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要列入督办事项跟踪督改,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发动除“多合一”门店外的其它“多合一”场所的产权方或管理方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排查,建立隐患治理清单,督促指导隐患整改。2021年12月10日前,按照岳市安办〔2021]47号通知要求,完成“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核查验收,并全面开展第二阶段各项工作。

3、村(社区)要组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独居老人居住场所为重点,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导整改不安全取暖行为和隐患。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7日前)。各村(社区)、相关站所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协作和信息共享,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消安委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参照建立专项工作组织机构,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二)开展综合整治。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开展火灾风险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站所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安全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治理。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提高检查质量,解决技术性整改难题。要持续加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健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身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严格监督执法。对发现单位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要落实行刑衔接、及时移送。对久拖不改、屡禁不止的,要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深化宣传培训。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常识性、警示性、经常性宣传,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督促单位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尤其是加强消控室值班人员及(气)焊工等消防重点岗位人员专门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大督导考核。我镇将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综合绩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消防监管执法打分排名内容。消安委办将强化日常考评,分别于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和单位,公开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村(社区)、相关站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消安委办公室;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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