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1-1862468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23
  • 公开日期:2021-09-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1-09-2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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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章华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章华镇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章华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为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全镇普查各项工作,摸清全镇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镇和各村社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上级部门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确保高质量依法做好自然灾害普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综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讲话和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各级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我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普查对象、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村(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涉及我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

1.前期准备2021年7月-2021年8月)。通过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现场培训,布置普查内容和相关任务。开展多层次的普查工作宣传,具体为微信、横幅、宣传册等方式。结合镇实际情况,成立工作小组和制定工作方案。

2.集中调查和验收2021年8月-2021年12月)。根据县级工作方案,进行风险普查调查工作;通过内外结合方式获取普查数据,完成各项具体调查任务,形成我镇调查成果。

3.评估与区划2022年1月-2022年6月)。配合省、市、县级各部门完成主要灾害致灾评估、承灾体评估、历史灾害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评估、主要灾害评估与区划和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4.工作总结2022年7月-2022年12月)。开展工作和技术总结,形成普查工作的实施样板。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成立章华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

   

副组长赵振云  李贻文   叶玉章  程国华    

       王文军  付唐明   郑先科      刘萌萌

        蔡晓红

 党政办  应急办  民政办  综治办   财政所

       统计站  镇综合执法大队  农广中心 水管站

       社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白祖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点点、孟玉华、何子达、邓娜负责办理具体业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同志替补。

2.镇级、村级工作分工

镇级: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负责审核辖区内的普查数据,形成乡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各村(社区):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完成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审核汇集普查数据,形成村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

普查工作要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镇村两级普查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依规开展普查

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紧密结合实际

各村要将普查工作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推动安全生产与风险普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运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矿行业等方面的普查成果,及时开展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做好保障工作

各村设立专职普查员,做好村、社区的相关工作安排调整工作,普查员不得中途更换或兼顾其他工作;各单位要有普查工作专项经费,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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