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1-1814412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14
  • 公开日期:2021-04-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金牌”系列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1-04-1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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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章华镇委员会办公室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华镇“金牌”系列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层党组织

章华镇“金牌”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办公室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章华镇“金牌”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热爱党、拥护党,激励全镇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金牌支部、金牌党员、金牌干部”系列评选活动,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

二、评选范围

“金牌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镇所有党(总)支部“金牌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本镇各村(社区)无职正式党员“金牌干部评选范围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门单位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

(一)“金牌支部”评选标准

1.有好的支部班子。党(总)支部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带领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支部工作,能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有好的党员队伍。党(总)支部的党员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认真学理论和业务知识,在促进发展、创建和谐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有好的工作制度。党(总)支部按照规定积极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各项制度。

4.有好的工作作风。党(总)支部作风端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党群关系密切,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三百工程”工作任务推进有力。

5.有好的工作业绩。党(总)支部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实绩在全镇位居前列。

(二)“金牌党员”评选标准

1.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在扶贫帮困、致富带富、治陋树新、文明创建、项目征拆及其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主动配合、积极作为、热心奉献。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声望、良好的口碑形象。

4.坚决贯彻上级和镇党委决策部署,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始终坚持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

6.上一年度积分制管理中个人积分在支部排名前三,且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中评定的等次为“优秀”。

(三)“金牌干部”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决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所在单位团结、和谐、稳定。

2.业务能力强。热爱本单位工作和本职岗位,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所分管的工作实绩在全镇位居前列。

3.群众基础牢。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在“入百家门”活动中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是大家心目中的“热心肠”和“知心人”,群众满意度较高。

4.工作行动实。工作积极主动不怕吃苦不怕繁琐踏实肯干,在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中主动有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迎难而上,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作风纪律好。自身要求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作风正派民主,办事公道,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名额

“金牌支部”评选3“金牌党员”提名52,评选10名;“金牌干部”提名46,评选1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评审流程

1.摸底报选阶段(5月1日--5月15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非公企业党组织对推选的党(总)支部、党员和干部进行摸底。原则上,预备推选的对象由各单位负责初步把关、研究推荐和资料报送。(相关推荐表见附件2至附件4

2.联合审查阶段(5月16日--5月30日)由镇组织办、纪检办、平安办、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联合审查
    3.评议审定阶段(6月1日--6月20日)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意见及联合审查意见,组织网络投票比选,再召开全体党政负责人会议集中评议审核确定获奖的对象
    4.表彰宣传阶段(6月21日--6月30日)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的党(总)支部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并将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予以宣传报道。

、奖励标准

对获奖对象分类分别授予奖牌,或适当给予物质或现金奖励

评选要求
    1.在推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把那些为民想实事办实事,服务民众的优秀人员推选出来,同时要对推选的党(总)支部和个人进行严格政治审核把关。
    2.各单位要按要求填写相关推荐表,并于5月15日前将“金牌支部”“金牌党员”“金牌干部”的推荐表报镇组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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