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2-1976725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27
- 公开日期:2022-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章华镇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第二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99号)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华农联[2022]1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有关要求,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现就我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县农业局财政局关于稳定粮食生产和安全的方针,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水稻种植户增支影响,释放支持水稻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稻收益,稳定水稻种植户收入。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加大双季晚稻种植户的补贴。加大对双季晚稻生产的倾斜支持力度,主要用于应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成本上涨及减少土地流转、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成本开支,从而稳定双季晚稻种植户收入,以此带动全镇双季稻种植的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二)实际水稻种植户补贴。以全镇实际水稻种植户为主,开展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不与其他涉农补贴相混淆。主要用于应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成本的成本上涨,减少实际水稻种植户的农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保障实际水稻种植户利益,稳定粮食变产能力,保障口粮绝对安全。
三、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
根据我镇实际,水稻面积占我镇粮食生产总面积的96%,经镇人民政府决定我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全镇实际水稻种植户,重点对双季晚稻种植者进行补贴。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水稻种植户,以及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面积核定
利用现有相关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核定流程如下:
(1)乡镇、村场组织宣传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
(2)农户到村民小组申报2022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
(3)村民小组组长核实填写农户2022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申报、核定情况汇总表,在组内公示七天以上,留存公示影像,并附村民代表姓名,上报村委会。
(4)村委会收集各村民小组的情况表并进行调查核实,在村内公示七天以上,留存公示影像,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5)乡镇人民政府收集本辖区2022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情况表、汇总核实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按村、组收集整理公示影像资料,留存乡镇备查。
(三)补贴依据及标准
乡人民政府根据县下达的补贴金额,结合水稻种植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合理确定我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标准。
1、对双季晚稻种植户的补贴:考虑2022年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上涨因素,合理评估近年来双季稻、单季稻比较效益,对双季晩稻种植面积补贴20元/亩。
2、对实际水稻种植户补贴:以我镇水稻实际种植农户为主,在重点扶持双季晚稻种植户外,对实际水稻种植户进行补贴。考虑种子、农药、化肥等上涨因素,补贴标准为10元/亩,减少水稻种植户因农业生产资料上涨带来的种粮成本增加,充分调动水稻种植户的积极性。
(四)补贴发放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本着重点扶持,兼顾其它的原则,确定各村补贴资金,镇人民政府将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到各村,各村安排专人采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数据,所采集的补贴数据务必实行张榜公示并留有影像资料、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各村将所采集的补贴数据经公示且无异议后,将签字盖章的汇总表及明细表报送镇农业综合服中心并做好惠农补贴平台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款项发至农户“一卡通”账号。
四、资金监管
要加大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实际水稻种植户手里,严禁以任何理由将补贴资金抵顶任何费用,不得从补贴资金中预留备用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款。各级单位要实时掌握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现、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财政所分工协作。
1、镇财政所会同镇农业经综合服务中心制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审定本镇申报2022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组织好水稻生产,加强技术指导,提升水稻产量、质量和竞争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镇财政所会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制定本级资金管理办法,并负责补贴资金测算、资金拨付、资金监管和重点绩效评价等工作。
3、各村负责本辖区内2022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的统计、核实、公示、上报等具体工作。村委会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后,公示照片交乡镇政府存档,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做好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移动终端、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介形式广泛宣传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双季稻生产经营主体了解和掌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
(三)强化公示公开。按照户申报、村核实、乡镇汇总、乡镇审核的原则,严格落实补贴面积,切实加强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并拍摄相关影像资料备查,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补贴发放公平、公正、公开。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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