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3-2075863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22
- 公开日期:2023-03-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
关于李振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
李振华同志 任兴南村党总支书记,提名居民委员会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蔡文华同志 任凤形村党总支副书记;
刘 行同志 任东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陵园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刘佳齐同志 任水产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北街社区党总支委员、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求同志 任陵园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桥东街社区党总支委员、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 赛同志 任西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贺 能同志 任水乡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戴芳焰同志 任城兴街社区党总支委员,提名城兴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状元街社区党总支委员、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毛 亮同志 任十里铺社区党总支委员,提名十里铺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胡 蒙同志 提名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易 波同志 提名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邹素文同志 任华阳街社区党总支委员,提名华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胡政伟同志 任环城社区党总支委员,提名环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免去其状元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 荷同志 任桥东街社区党总支委员,提名桥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免去其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 丽同志 任治湖社区党总支委员,免去其李家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包汉英同志 任桥东街社区党总支委员,提名桥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免去其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 丽同志 任西街社区党总支委员,免去其广厦社区党总支委员职务;
胡 丹同志 任章台街社区党总支委员,免去其桥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蓉同志 任北街社区党总支委员,免去其西街社区党总支委员
杨 立同志 任南街社区党总支委员,免去其城兴街社区党总支委员、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严明霞同志 任水产社区党总支委员,提名水产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免去其章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蔡承耀同志 任胜峰社区党支部委员,免去其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首军同志 任水产社区党总支委员(试用期一年);
陈振波同志 任东街社区党总支委员(试用期一年);
徐淑华同志 任麻浬泗社区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胥 琴同志 提名石伏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免去其章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诗由同志 提名状元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免去其石伏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田 微同志 提名陵园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免去其水产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 容同志 提名陵园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免去其水乡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康同志 提名凤形村村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韦满英同志 提名万圣村村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周天成同志 提名兴南村村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梅 思同志 提名华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黎 斌同志 提名水乡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庞丽娟同志 提名水乡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丰一丁同志 提名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万 浩同志 提名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徐玉凤同志 提名环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建兵同志环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逸伟同志环城社区党总支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免去刘婵同志广厦社区党总支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免去张巧同志章台街社区党总支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免去陈容同志城兴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免去李佳同志水乡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免去喻静同志十里铺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免去张顺同志环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免去华英同志华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免去张萍同志广厦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务,抽调至镇机关;
陈 峰同志(胜峰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
花 亮同志(南街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
范玉华同志(南街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
罗 虎同志(水产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
肖淑芬同志(状元街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
吴婷芳同志聘用为北街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试用期一年);
龚 正同志聘用为水乡街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试用期一年);
刘雨佳同志聘用为北街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试用期一年);
杨 丽同志聘用为西街社区工作人员,抽调至镇机关(试用期一年);
李红清同志 聘用为胜峰敬老院工作人员;
谭 欢同志 聘用为十里铺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刘 彬同志 聘用为环城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蔡 强同志 聘用为环城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刘 洋同志 聘用为李家湖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何 丹同志 聘用为李家湖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王灵芝同志 聘用为李家湖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赵 阳同志 聘用为北街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石赛君同志 聘用为华阳街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范超群同志 聘用为城兴街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谢圣安同志 聘用为章台街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吴 静同志 聘用为南街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孙明艺同志 聘用为治湖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陈 鹏同志 聘用为五星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陈宇航同志 聘用为水产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洪慧颖同志 聘用为东街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冷 霞同志 聘用为东街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张 捷同志 聘用为广厦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唐巧云同志 聘用为广厦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罗 辉同志 聘用为广厦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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