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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6-12
  • 公开日期: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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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机关干部分工办点暨成立调整部分组织机构全面完成2014年度“四重点三保障”工作目标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14-06-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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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容县城关镇委员会

华容县城关镇人民政

关于明确机关干部分工办点暨成立调整部分

组织机构全面完成2014年度“四重点三保障”工作目标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党总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华发【2014】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镇年度“四重点 三保障”(四重点为:城市建设协调、社区建设管理、文明卫生创建和计划生育工作;三保障为:队伍保障、稳定保障、民生保障)工作目标高效完成,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实,现就镇机关干部分工、办点暨成立调整部分组织机构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机关干部分工

刘绍文: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陶国伟: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全面工作。分管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和督查工作。

万  伟:党委副书记,主管宣传工作。分管社区建设管理工作。

赵振云: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主管税收征管、二水厂建设协调、文明卫生创建工作。

颜运秋: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委主任,主持政协工作,主管内务值班。分管状元湖旧城改造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和办公室工作。

廖志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社区建设管理和村(场)社区、站所财务监督、资产监督管理及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工作。

熊高波:党委委员,主管组织、人事、统战、工会、干部作风建设、群团组织和老干工作。工会主席。

郑  宏:党委委员,主管政法和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李成香:副镇长,主管农业农村、土地储备、争项争资、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交通、环保、国土、商务、民宗、科技、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王美云:副镇长,协助内务值班。主管信访、党政办公室和卫生工作。

胡守军:人大副主席,主管人大日常工作、经管审计、统计、民生保障、文化、教育工作。负责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和二水厂建设协调工作。

王  强:人大副主席、武装部长,负责人大工作,主管武装、计划生育、状元湖旧城改造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黄新明:正科级干部,负责政法工作和泰和大酒店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邓日升:正科级干部,负责状元湖旧城改造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蓝贤何:主任科员,负责保障性住房工作。

吴敏杰:主任科员,负责文明卫生创建工作。

黄德山:正科级干部,协助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兼任环城村党总支书记。

张必昌:正科级干部,协助政法工作。

廖湘庭:副科级干部,负责信访、督查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协助民生保障工作。信访办主任、督查室主任、作风办主任。

袁彩姿:副科级干部、妇联主席,负责妇联和社区建设管理工作。

强选民:副科级干部,协助政法工作。

张艳萍:副科级干部,工会副主席,负责工会、老干工作。老干办主任。

刘克文:负责民政工作。

刘迪容: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党政办公室工作。协助保障性住房工作。保障办主任。

龙培民:协助民生保障工作。

史随涛:纪检干事。

刘晓佳:宣传干事,负责政府12345服务平台和网络信息工作。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干事。

李舜臣:协助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土地储备、招商引资、争项争资、交通、环保、国土、商务、民宗和科技工作。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谭  尧:组织干事、团委书记。

段海云:协助信访工作。

唐泽亮:抽调到镇社区办点。

邓学军:党委秘书,协助党政办公室工作,负责媒体联络工作。

高美绒:文化站长,抽调到镇机关工作,协助文教、卫生、医疗保险等工作。

郭  峰:抽调到镇规范财务工作办公室工作。

刘克义:抽调到镇创建办工作。

刘建辉:抽调到镇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

付小燕:抽调到镇办公室工作,负责收发、上传下达和档案管理工作。

朱继毅:抽调到镇创建办工作。

李建新:抽调到镇创建办工作。

陈固云:抽调到镇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工作。爱卫办主任。

周学颐:抽调到镇武装部工作。武装干事。

晏盈科:抽调到镇办公室工作。

晏  洲:抽调到镇综治、民调办公室工作。

刘  璐:抽调到镇组工办工作。

严榕萍:抽调到镇信访办工作。

二、明确机关干部办点

村  街              办点干部                 

东  街            熊高波、谭  尧             

南  街            万  伟、吴敏杰             

西  街            刘绍文、段海云、邓学军     

北  街            李成香、李舜臣             

水乡街            赵振云、张必昌             

广厦社区          胡守军、龙培民             

城兴街            廖志泓、史随涛             

章台街            王  强、唐泽亮             

桥东街            蓝贤何、刘克文             

状元街            颜运秋、刘迪容             

陵园街            郑  宏、袁彩姿             

华阳街            王美云、廖湘庭             

环城村            陶国伟、张艳萍     

李家湖村          黄新明、强选民             

水产场            邓日升、刘晓佳             

(办点干部和社区、村(场)党总支书记及镇属各单位一把手为“四重点 三保障”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干部按要求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

三、成立调整部分组织机构

1、实施“民本华容”创先争优和镇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赵振云(常务)、颜运秋、熊高波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迪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颜运秋、廖志泓、熊高波(常务)、王美云等同志任副组长,廖湘庭、谭尧、史随涛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湘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陶国伟同志任组长,颜运秋、廖志泓、熊高波、李成香、王美云(常务)、胡守军等同志任副组长,蓝贤何、廖湘庭、张艳萍、刘克文、段海云、刘迪容、唐泽亮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湘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4、维护社会稳定和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常务)、万伟、赵振云、颜运秋、郑宏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和黄新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必昌、强选民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5、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赵振云、颜运秋、廖志泓、熊高波(常务)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尧、史随涛、邓学军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6、城市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赵振云、颜运秋等同志任副组长,郑宏、李成香、胡守军、王强、邓日升、黄新明、吴敏杰、黄德山等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指挥部:

(1)状元湖旧城改造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颜运秋(常务)、王强、邓日升等同志任副指挥长,刘迪容、刘冬红、唐泽亮、易亮、黄锦程和相关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邓日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迪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郑宏(常务)、胡守军、黄德山等同志任副指挥长,付兆华、黄锦程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胡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泰和宾馆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黄新明(常务)、黄德山等同志任副指挥长。付兆华、黄锦程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黄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4)小街小巷建设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赵振云(常务)、熊高波、吴敏杰等同志任副指挥长,相关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吴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土地储备项目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李成香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付兆华、易亮、黄锦程和相关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李舜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6)二水厂建设协调指挥部。陶国伟同志任政委,赵振云同志任指挥长,胡守军(常务)、王美云等同志任副指挥长,付兆华、易亮、黄锦程和相关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王美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7、社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廖志泓(常务)等同志任副组长,袁彩姿、刘克文、罗会君、付兆华、易亮和各社区、村(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彩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8、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赵振云(常务)、熊高波、吴敏杰等同志任副组长,陈固云和各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陶国伟同志任组长,赵振云、王强(常务)、王美云等同志任副组长,毛友元、刘克文、付兆华、易亮、贺盖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友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0、规范财务工作领导小组。陶国伟同志任组长,颜运秋、廖志泓、胡守军(常务)、王美云等同志任副组长,蓝贤何、刘克文、刘迪容、张艳萍、刘冬红、罗会君、郭峰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冬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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