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4-1141431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6-12
- 公开日期:2014-06-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华容县城关镇委员会
华容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机关干部分工办点暨成立调整部分
组织机构全面完成2014年度“四重点三保障”工作目标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党总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华发【2014】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镇年度“四重点 三保障”(四重点为:城市建设协调、社区建设管理、文明卫生创建和计划生育工作;三保障为:队伍保障、稳定保障、民生保障)工作目标高效完成,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实,现就镇机关干部分工、办点暨成立调整部分组织机构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机关干部分工
刘绍文: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陶国伟: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全面工作。分管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和督查工作。
万 伟:党委副书记,主管宣传工作。分管社区建设管理工作。
赵振云: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主管税收征管、二水厂建设协调、文明卫生创建工作。
颜运秋: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委主任,主持政协工作,主管内务值班。分管状元湖旧城改造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和办公室工作。
廖志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社区建设管理和村(场)社区、站所财务监督、资产监督管理及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工作。
熊高波:党委委员,主管组织、人事、统战、工会、干部作风建设、群团组织和老干工作。工会主席。
郑 宏:党委委员,主管政法和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李成香:副镇长,主管农业农村、土地储备、争项争资、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交通、环保、国土、商务、民宗、科技、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王美云:副镇长,协助内务值班。主管信访、党政办公室和卫生工作。
胡守军:人大副主席,主管人大日常工作、经管审计、统计、民生保障、文化、教育工作。负责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和二水厂建设协调工作。
王 强:人大副主席、武装部长,负责人大工作,主管武装、计划生育、状元湖旧城改造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黄新明:正科级干部,负责政法工作和泰和大酒店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邓日升:正科级干部,负责状元湖旧城改造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蓝贤何:主任科员,负责保障性住房工作。
吴敏杰:主任科员,负责文明卫生创建工作。
黄德山:正科级干部,协助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兼任环城村党总支书记。
张必昌:正科级干部,协助政法工作。
廖湘庭:副科级干部,负责信访、督查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协助民生保障工作。信访办主任、督查室主任、作风办主任。
袁彩姿:副科级干部、妇联主席,负责妇联和社区建设管理工作。
强选民:副科级干部,协助政法工作。
张艳萍:副科级干部,工会副主席,负责工会、老干工作。老干办主任。
刘克文:负责民政工作。
刘迪容: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党政办公室工作。协助保障性住房工作。保障办主任。
龙培民:协助民生保障工作。
史随涛:纪检干事。
刘晓佳:宣传干事,负责政府12345服务平台和网络信息工作。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干事。
李舜臣:协助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土地储备、招商引资、争项争资、交通、环保、国土、商务、民宗和科技工作。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谭 尧:组织干事、团委书记。
段海云:协助信访工作。
唐泽亮:抽调到镇社区办点。
邓学军:党委秘书,协助党政办公室工作,负责媒体联络工作。
高美绒:文化站长,抽调到镇机关工作,协助文教、卫生、医疗保险等工作。
郭 峰:抽调到镇规范财务工作办公室工作。
刘克义:抽调到镇创建办工作。
刘建辉:抽调到镇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
付小燕:抽调到镇办公室工作,负责收发、上传下达和档案管理工作。
朱继毅:抽调到镇创建办工作。
李建新:抽调到镇创建办工作。
陈固云:抽调到镇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工作。爱卫办主任。
周学颐:抽调到镇武装部工作。武装干事。
晏盈科:抽调到镇办公室工作。
晏 洲:抽调到镇综治、民调办公室工作。
刘 璐:抽调到镇组工办工作。
严榕萍:抽调到镇信访办工作。
二、明确机关干部办点
村 街 办点干部
东 街 熊高波、谭 尧
南 街 万 伟、吴敏杰
西 街 刘绍文、段海云、邓学军
北 街 李成香、李舜臣
水乡街 赵振云、张必昌
广厦社区 胡守军、龙培民
城兴街 廖志泓、史随涛
章台街 王 强、唐泽亮
桥东街 蓝贤何、刘克文
状元街 颜运秋、刘迪容
陵园街 郑 宏、袁彩姿
华阳街 王美云、廖湘庭
环城村 陶国伟、张艳萍
李家湖村 黄新明、强选民
水产场 邓日升、刘晓佳
(办点干部和社区、村(场)党总支书记及镇属各单位一把手为“四重点 三保障”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干部按要求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
三、成立调整部分组织机构
1、实施“民本华容”创先争优和镇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赵振云(常务)、颜运秋、熊高波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迪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颜运秋、廖志泓、熊高波(常务)、王美云等同志任副组长,廖湘庭、谭尧、史随涛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湘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陶国伟同志任组长,颜运秋、廖志泓、熊高波、李成香、王美云(常务)、胡守军等同志任副组长,蓝贤何、廖湘庭、张艳萍、刘克文、段海云、刘迪容、唐泽亮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湘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4、维护社会稳定和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常务)、万伟、赵振云、颜运秋、郑宏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和黄新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必昌、强选民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5、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赵振云、颜运秋、廖志泓、熊高波(常务)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尧、史随涛、邓学军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6、城市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赵振云、颜运秋等同志任副组长,郑宏、李成香、胡守军、王强、邓日升、黄新明、吴敏杰、黄德山等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指挥部:
(1)状元湖旧城改造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颜运秋(常务)、王强、邓日升等同志任副指挥长,刘迪容、刘冬红、唐泽亮、易亮、黄锦程和相关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邓日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迪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郑宏(常务)、胡守军、黄德山等同志任副指挥长,付兆华、黄锦程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胡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泰和宾馆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黄新明(常务)、黄德山等同志任副指挥长。付兆华、黄锦程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黄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4)小街小巷建设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赵振云(常务)、熊高波、吴敏杰等同志任副指挥长,相关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吴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土地储备项目协调指挥部。刘绍文同志任政委,陶国伟同志任指挥长,李成香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付兆华、易亮、黄锦程和相关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李舜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6)二水厂建设协调指挥部。陶国伟同志任政委,赵振云同志任指挥长,胡守军(常务)、王美云等同志任副指挥长,付兆华、易亮、黄锦程和相关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王美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7、社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廖志泓(常务)等同志任副组长,袁彩姿、刘克文、罗会君、付兆华、易亮和各社区、村(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彩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8、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万伟、赵振云(常务)、熊高波、吴敏杰等同志任副组长,陈固云和各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陶国伟同志任组长,赵振云、王强(常务)、王美云等同志任副组长,毛友元、刘克文、付兆华、易亮、贺盖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友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0、规范财务工作领导小组。陶国伟同志任组长,颜运秋、廖志泓、胡守军(常务)、王美云等同志任副组长,蓝贤何、刘克文、刘迪容、张艳萍、刘冬红、罗会君、郭峰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冬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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