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1-1885098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1-18
  • 公开日期:2021-11-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进一步加强养殖尾水管控》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1-11-1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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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进一步加强养殖尾水管控的通知

为改善我镇水环境特别防护期质量,根据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和华农委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现对进一步加强养殖尾水管控通知如下:

    一、再次明确管控时间和范围。《华容县洞庭湖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华农发〔2021〕10 号)整治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整治范围为排向重点水域(长江、洞庭湖、华容河、东湖)的全镇范围内鱼塘、湖库。

    二、严格养殖尾水排放报批制度。水环境特别防护期间,养殖尾水原则上不得向外排放。确需排放的,各村、社区必须提前向镇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通过生态环境部门水质检测,主要污染物总磷浓度达到地表水河流Ⅲ类标准(总磷浓度不高于0.2mg/1)方可排放,并协同镇水管站做好排渍口外排管控,建立尾水排放台帐。

    三、强化各排溃口水质监测评估。镇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定期对排向重点水域的所有排渍闸口实行抽样检测,进行水质监测评估。发现超标情况应迅速查找原因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水质超标隐患。

    四、积极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对照《华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全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华农发[2021]28号)和章政办法〔2021〕72 号文件精神,各村、社区要主动作为,督促养殖企业(户)严格执行《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3/ 1752-2020)。

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五、加强养殖尾水治理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理念、生态养殖技术、生态养殖典型、养殖尾水治理成效,发放水产养殖投入品清单、用药明白纸及《养殖尾水处理手册》,通过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开展治理模式技术示范推广。

    对于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镇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将结果全镇通报并上报,对于没有对照落实的,将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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