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7-1141422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15
  • 公开日期:2017-03-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17-03-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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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政办发〔2017〕22号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我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全镇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我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监管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小学、职业中专和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经营活动,以及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校门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1. 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

l、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是否将校园食品安仝工作纳入学校目常管理。

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台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是否落实从业人品“五病调离制度”和“每日晨检制度”。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是否对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并按要求公示。

7、查食堂经营情况。看是否按规定收费,是否落实“保本不盈利”,是否落实“三同”制度,是否按月结算与及时公示。

8、责任保险制度的落实。看是否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9、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以强化学校食堂硬件建设和自身管理为手段,以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为中心,通过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倡导推广“明厨亮灶”,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食堂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学校内部及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查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存在虚假标识,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有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导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学校饮用水的管理

1、看制度是否制定并上墙情况。

2、看相关人员体检情况。

3、看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索证情况。

4、看水质是否检验、生活饮用水消毒、卫生检查的开展及资料归档情况。

5、看桶装饮用水是否专室存放及“三防”设施到位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自清自查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对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5日-5月12日)

镇食安办牵头,组织镇督查办、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中心校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学校进行飞行检查(指不定期、不预先通知具体时间、具体地点的随机抽查),对未开展自清自查的单位,以及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学校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5日-5月25日)

根据自清自查和联合督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回访督查,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整治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根据当地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努力做到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中心校(幼儿园)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学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是落实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责任。中心校应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控责任;指导学校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

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餐饮单位,要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是重视新闻宣传报道。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报道学校食堂在基础设施改善、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和学校周边小餐饮整治方面取得的成绩,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信心。

六是及时报送相关材料。5月25日中心校、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附表1、2表、监督检查文书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本辖区具体情况)上报镇食安办。中心校将附件3、4表和自查报告上报镇食安办。

镇食安办联系人:姜则宠    联系电话:15115030502

 

附件:1、餐饮单位现场检查记录表

  2、食品超市(商店)现场检查记录表

  3、学校饮水安全自查(检查)表

  4、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自查(检查)表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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