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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04
  • 公开日期:2022-01-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2-01-0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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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章华镇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

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关于《章华镇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己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章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章华镇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

处置预案

 

为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推进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主动预防、及时化解、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缓解人民内部矛盾,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我镇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建良好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发生因生产、经营、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一)聚众冲击、围堵党政机关、医院或其他要害部门;

    (二)聚众堵塞或破坏省道、县道等交通枢纽的;

    (三)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

    (四)聚众哄抢国家、集体等公共财物的;

    (五)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事件、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六)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迷信活动的;

    (七)聚众械斗、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八)敌对势力和敏感词等邪教组织策划的非法取信活动;

    (九)其它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依法办事、妥善处置的原则;

    (三)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

    (四)慎用警力、善用警力的原则;

    (五)及时、果断处置的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

    发生一般群体性事件时,由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根据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规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政法工作党委委员担任,政办、组织办、平安办、民政办、安监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利服务站、卫生院、学校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件处置工作;

2.确定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

3.研究、制订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制订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请求;

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般群体性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应按预案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现场处置总指挥一般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必要时,应急处置指挥部领导应赴现场直接负责指挥处置。

发生跨区域的群体性事件,由党委、政府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有关负责人。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与上级指挥部合并。

四、镇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党政办:负责大规模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协调应急处置机构人员调配,交通车辆调配,确保信息畅通;  

(二)平安办:协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工作;加强对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参与处置各类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及突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办:处置因劳动和单位职位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四)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处置因耕地、林地、荒山使用权属纠纷以及农业经营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森林突发事件;   

(五)镇卫生院:处置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六)财政所: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参与处置财政政策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七)综合执法执法大队:协调、指导、房屋拆迁、改建、

拖欠工程款处置、处置矿山企业、食品卫生等突发性安全事件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事件。

(八)学校:处置学生、教职工参与或教育系统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做好参与事件学生、教职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九)现场处置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有关紧急处置指令;

2.决定现场舆论宣传的口径和内容;

3.依法采取一切有效处置措施控制现场事态;

4.指挥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各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

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工作;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五、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单位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

各村(社区)、各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情

况属实的,事发地的村(社区)、单位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况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六、应急响应

(一)启动

1.党委、政府按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要求,立即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的指挥成员迅速到指定地点集会,研究对策,部署相关工作。

2.现场处置总指挥应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开展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指挥部命令和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二)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情况和需要,视情况设置若干个专门处置小组,并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各小组应在现场处置总指挥的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应急处置行动。一般应成立下列专门小组:

1.综合协调组。其主要职责是: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现场处置组。其主要职责是:搜集、研判、报告事件的动态信息;设置现场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3.劝导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群体性事件的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接待劝返工作。

4.舆论宣传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统一口径,做好群体性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正确引导舆论。

5.医疗救助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求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6.后勤保障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应急处置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运输、调度,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单位)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优势互补、协同作战。

现场处置总指挥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现场,平息事态。

1.发布有关紧急处置命令;

2.决定现场舆论宣传的口径和内容;

3.调配力量,依法采取一切有效处置措施控制现场事态

4.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必要时,可请求应急处置指挥部给予人员、装备等相关支持。

派出所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可依法行使下列手段和措施:

1.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2.依法采取紧急管制和强制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单位会秩序,控制现场事态的发展。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

3.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5.对事件中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插手事件的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

    (三)应急结束

1.现场处置指挥部确认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下达处置结束命令。

2.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善后处理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善后处置

1.调查处置。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反复的不稳定因素,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参与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进一步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并兑现在处置过程中对群众做出的承诺事项。

2.依法查处。对群体性事件中为首骨干分子、积极参与人员、一般盲从群众以及敌对分子,有关部门应区别对待,依法查处,并以此教育干部群众。

3.总结评估。群体性事件事态平息后,党委、政府和涉事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形成事件调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应急保障

    (一)群体性应急处置预案中必须明确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的所有部门的通讯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同时,要求有确保应急处置期间党政领导机关及现场指挥的通讯畅通方案。

    (二)镇政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维护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加快预防处置群体性信息处理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三)电信等有关电信营运部门应做好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四)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人员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守秘密,防止因个人行为而延误战机、激化矛盾。

    (五)把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纳入党政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干部培训的课程,进一步提高党政干部维护稳定工作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应对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的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培训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附则

    (一)负责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二)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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