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0-1704045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15
  • 公开日期:2020-04-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识别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0-04-1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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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办发20207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识别和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但极少数党员身份意识不强,不参与甚至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为警示全镇党员,纯化党风,促进全镇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率先垂范、挺身而出,团结带领全镇广大群众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识别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识别对象

章华镇辖管的全体共产党员。

二、识别情形

识别对象在疫情防控中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可由党支部委员会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造谣或传谣的;

2、组织、参与打牌赌博、扎堆聊天,或发现类似情况不主动劝导驱散的;

3、组织、参与人情宴请、各类聚会的;

4、瞒报谎报家庭来客、家人外出和家庭成员发热、咳嗽、乏力等类似症状实情的;

5、拒不服从组织调配或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负责的工作、包干的区域出现重大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

6、散布不当言论,对防疫工作产生消极影响的;

7、不能正确约束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配合支持抗疫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

8、违反《关于严惩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或县部《关于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十条禁令》的。

三、即时处置

对于已识别出来的不合格党员按程序即时处置。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限期不改正或情节较重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坚持原则,做好识别、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

2.本次不合格党员识别处置工作既纳入镇纪委疫情防控督查重点内容;也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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