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21-186770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25
  • 公开日期:2021-10-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强化近期聚集性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洲乡   2021-10-25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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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洲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指挥所办公室文件
团防指〔2021〕55 号
关于强化近期聚集性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棉种场:
为贯彻 10 月 22 日国务院、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话会
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
发明电[2020] 14 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工作,坚持“非必要不举办、防控优先”的原则,现就近期全乡聚
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倡导线上举办,尽量减
少线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报审批,严格控制活动规模。
二、落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
下同)要落实主体责任,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疫情不在
本地传播扩散。
三、确需举办的聚集性活动,100 人以下规模的由举办单位
先经所在行业主管批准,并报乡防疫指挥所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1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的必须由县防指审批。1000 人以上的报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审批。
四、确需举办的聚集性活动主动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
案和应急预案。
五、举办单位要根据疫情响应级别,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审
慎举办大型涉外聚集性活动。禁止中、商风险地区和有疫情报告
的地区人员回乡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各村(社区)、棉种场要积极引导群众非必要不出行,
近期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跨省旅行或出差,非必要不前往涉
疫地区。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暂定实施期一个月。
2021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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