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22-1918746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30
- 公开日期:2022-01-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办发〔2022〕7号
中共团洲乡委员会办公室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团洲乡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团洲乡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的要求,各负其责,迅速行动。
中共团洲乡委员会办公室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团洲乡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决定在全乡重点水域开展禁捕退捕“百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违禁捕捞、规范垂钓行为,严肃查处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各类非法捕捞网具;规范行业管理,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等地下产业链。
二、整治时间
2022年1月25日-12月31日。
三、整治水域及内容
(一)整治水域。我乡所辖东洞庭湖、藕池河区域。
(二)整治行业。涉禁捕水域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经营、宣传、加工等行业。
四、组织领导
成立团洲乡禁捕退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乡长李铁骑任组长,乡党委委员严伟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导检查、情况汇总等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王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原林建环办公室。
五、成立专业巡查队伍
由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支持,乡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收集上报工作情况。
1、乡巡查队:
队长:王志平
成员:雷光辉、马小祥、周好
职责:一是每周至少巡查三次;二是督查村(社区)每天搞好巡查;三是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相关台账。
2、村巡查队:
由村(社区)总支书为第一责任人,禁捕退捕专干为具体责任人,辅警为成员按照防汛堤段划分每天进行巡查,做好相关台账和影像资料,乡开展督查,工作情况一并纳入禁捕退捕年终工作考核。
六、部门职责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做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联村(社区)督导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业整治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做好我乡辖区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人类活动的管理。
(二)财政所:负责相关资金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派出所:负责充分发挥公安职能,细化打击 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工作方案。摸排有关线索,加大打击力度,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水生野生动物行为,规范餐饮行业宣传行为,清理户外涉水生野生动物的广告牌及设施、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法捕捞工具及违禁钓具等行为。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整治并查处“三无”船舶及水域内的非法浮动设施(垂钓浮台)。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禁捕退捕属地管理原则,充实工作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配合派出所、乡综合执法大队全力跟踪、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统筹推进综合整治,规范垂钓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打击力度。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各自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畅通沟通合作渠道,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的地下产业链,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成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该项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千分制考核内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实地查看的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对专项整治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报乡纪委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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