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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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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1-09-08
  • 公开日期:2021-09-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洲乡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团洲乡   2021-09-0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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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洲乡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全乡“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华容县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自9月1日起至 12月底,在全乡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为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 4 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 2021年底,全乡摩电骑乘人员盔佩戴率达到 85%以上,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 80%以上;快递行业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 30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跟踪报道、新闻发布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5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要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集中开展“戴帽工程”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通过发布整治通告、刊发新闻通稿、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团洲乡政务服务中心、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社活动中心、企业单位宣传橱窗、农村“大喇叭”等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相关单位要配合注滋口交警中队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自治自律,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上下班门卫安全提示制度。坚持专群结合,机关、团体、街道、村社、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4、凝聚部门共治合力。推动将“戴帽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排查治理慢行交通系统不充足、不连续问题,完善机非隔离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和交通安全。积极改善公交服务,削减摩电出行需求。

5、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在党政机关、工青妇组织、社会团体、各村(社区)村支“两委”中广泛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活动,纳入作风建设考核评估,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格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行政执法用摩电管理,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辅警、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6、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

(三)强化源头监管

7、清查生产销售源头。市监所、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公路站等单位积极配合注滋口交警大队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主动搜索发现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电流通渠道、电商平台、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生产销售、

8、优化考试登记管理。积极协助上级部门推进“流动车管所”下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落实带牌销售,严禁为未配备头盔的摩电办理注册登记。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摩托车“驾考下乡”,扩大约考覆盖面,提升考试效能,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摩托车持证率.

(四)强化主体责任

9、突出重点行业。以快递运营点为重点,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建立行业记分管理制度,确保骑手规范佩戴头盔;对事故和违法多发的骑手,一律纳入"黑名单",实行全行业禁入。

10、突出中小学校。团洲乡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11、突出重点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厂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五)强化执法办案

12、严格路面整治。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注滋口交警中队以全乡主干道路,工厂、集市、学校、住宅小区周边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强化现场执法勤务,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

13、严格案件办理。对涉嫌销售伪劣机动车产品、非法经营、危险作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销售以及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广告造成损害的,引导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销售企业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强化责任追究

14、严格溯源倒查。对摩电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伪劣头盔产品造成摩电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相关责任。对管理部门、行业机构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团洲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的功能作用,明确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及学校、企业等单位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措施,即:制订一个实施方案、以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发布一个政府通告、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每月召开一次新闻通报会、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通报。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办。团洲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全乡“戴帽工程”实施情况纳入9月至 12月全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考核。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戴帽工程”实施情况将进行每月考核制度,每月排名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村(社区)及部门,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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