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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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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容县金融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 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人民政府   2021-10-2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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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发〔2021〕10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容县金融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

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金融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3日

 

华容县金融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 条 措 施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岳办发〔2017〕13号)、市金融办等四部门《关于促进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岳政金〔2019〕12号)、市金融办等三部门《关于促进民营小微企业信贷便利化的十条措施》(岳政金〔2019〕57号)以及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岳阳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岳银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鼓励引进和新设金融机构。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金融机构来县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引进设立金融机构奖励扶持机制。从2021年起,对新引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2年内,结合人民银行监管要求安排一定的政府管理资金存款;对引进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建办公场所的优先予以规划选址。

二、扩大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强化政银企互联互动,搭建银企对接供需平台,推进大型银企对接制度化、中小微企业对接专题化、园区对接常态化,每年组织大型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依托县大数据中心平台,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银企对接实效;搭建政银担企合作平台,以“潇湘财银贷”为契机,探索设立中小微企业和农信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合理确定风险分摊比例,分散银行信贷风险,增强信贷投放信心。对商业银行现有贷存比低于60%且年度新增贷款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新设机构2年内未达60%以上的,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并调低政府性资源支持力度和资金额度。

三、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银行机构积极争取政策和支持,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只合不分”,申贷资料“只少不多”,企业报送申贷资料“最多跑一次”。建立申贷流程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贷款申请到尽职调查、审批、发放,全流程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大力开展“金融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便利化,进一步扩大抵押质物范围,合理调整抵质押率,推广知识产权、商标权、应收账款、订单、动产及权利等抵质押融资,对缺乏抵质押物又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大信用贷款比重;健全限时反馈企业诉求办理进度、限时办结企业融资需求申请等制度;按人民银行货币政策调控要求,扩大首贷、无还本续贷等业务规模,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提高企业融资获得感。

四、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银行机构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优化贷款利率,全面降费让利。严格执行“两禁两限”收费标准,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降价、提质、扩面”。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控制在5.5%左右,最高不超过6%;严格推广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严格加点规定,确保利率稳定在合理水平;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行。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落实贷款贴息政策,优化程序、简化手续,确保贴息资金及时落实落地。 

融资担保机构对再担保体系覆盖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减少或不收取企业客户保证金,担保费率控制在1.5%以下(其中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5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费率控制在0.5%以内),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五、推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加强“政府+银行+保险”合作机制,实现民营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和保单质押贷款稳步增长。加强与岳阳市产融对接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大型核心企业合作,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专项授信政策、专项信贷资源、绿色服务通道,推动产业链融资和供应链融资新突破。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首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服务“首贷”企业,扩大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首贷”覆盖面。坚持“面向三农、面向民营企业、面向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紧紧围绕产业调整、新旧动能转换以及疫情形势下行业复工复产需求,创新金融服务和特色信贷产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担保难等问题。

六、推行普惠金融贷款尽职免责。落实普惠金融差异化监管政策,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银行机构建立小微企业尽职免责“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逐项明确信贷人员在遵守清单要求的情况下,可免除或减轻责任的情形,激发信贷人员“敢贷”的积极性,完善授信政策,提高“能贷”的有效性,优化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愿贷”的主动性。

七、加大监管政策执行力度。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信贷工作月监测、季通报制度,督促银行机构建立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和专项贷款定价制度,监督落实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政策,提升“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执行人民银行“三增一降一控”和银保监会“两增两控”、“两禁两限”“七不准四公开”等政策要求,对未落实、未执行相关政策要求的进行提示、约谈和通报。

常态化开展银行机构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明显高于本地机构同期水平、乱收费、搭车收费、借贷搭售、克扣贷款额度、不合理延长融资链条等行为予以整改,并提交主管和监管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八、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华容支行定期开展优化营商金融环境督导检查,对一次性告知、限时审批、减免、降标等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骗取贷款、非法集资、保险诈骗行为,积极化解存量积案;建立金融讼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加大金融诉讼案件执结力度,定期组织开展金融债权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维护金融债权和金融秩序。持续推进“党建+诚信金融”信用村创建走实走细,推动农村地区信用环境改善和农户信用贷款简捷化、便利化、常态化,夯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基础和生态。

九、完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和相关金融政策落实,县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华容支行完善制定金融综合考核文件,实行信贷投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与财政性存款挂钩激励机制,对信贷投放多、服务质量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进行表扬,并按有关规定对单位给予政府性资源支持,对有功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对年度考核贷款增速排名末位、未完成贷款指标任务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金融服务县域经济联席会议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会商研判、及时督导调度、及时调整政策,形成的一致意见按“四四表单”交办督办,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督办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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