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9-1515017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4-25
  • 公开日期:2019-04-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9-04-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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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办发〔2019〕11号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各敬老院、福彩销售站点:

现将《注滋口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注滋口镇政府人民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注滋口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特重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办发电(2019)30号),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及县消安委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刻吸取江苏特大爆炸案件的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全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经镇党委研究,自即日起至7月30日,在全镇民政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改进作风、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狠抓落实,严打违规操作,彻查安全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住消防安全态势,争取做到安全事故零发生,为全镇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围绕除隐患、控风险、防事故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福彩销售站点、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坝上敬老院、幸福敬老院、五保之家、农村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

三、重点排查内容

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消安委《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排雷行动”的通知》(湘消安(2019)3号)要求,对本服务机构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以下隐患:

1、消防、水电气、食品卫生、设施物品、保卫安全、紧急逃散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

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5、老年人活动场所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6、民政对象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标准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规定的A级。

7、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

8、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GB35181-2017)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其它情形。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百日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问责、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贯彻始终,分3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即日起至4月26日):镇民政办制定实施方案,对全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的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五保之家、敬老院,福彩销售站点、敬老院等相关单位根据镇民政办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对之前已发现未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2、集中排查整治(4月27日至7月15日):根据行动方案,具体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整理上报排查结果,持续更新整改方案。具体任务为:一是所有单位组织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进行了动员;查责任落实,看是否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重大火灾隐患。二是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三是对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做到重点部位全覆盖。四是加强随机抽查和督查,对火灾高危单位全覆盖排查,并对排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帐。五是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拉条挂帐,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挂牌督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六是要对无主的重大火灾隐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

3、督导总结(7月16日至7月30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帐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并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镇人大主席王洪治任组长,民政办主任谭慧君任副组长,各敬老院院长、各村(社区)办点干部为成员。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办主任谭慧君任联络员。党政负责人、民政办主任、敬老院长要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靠前指挥、亲自督促,确保工作落实。

2、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压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严格自查自改,做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将工作责任分解、细化、明确到人,形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3、严格贵任追究。对百日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火灾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未实施挂牌督办、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究有关问责部门的责任;百日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及时上报信息。敬老院、五保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要加强百日行动各类信息报送,请于4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及重大火灾隐患清单;每周星期五上午10点前报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周报表;自行动开始起,每月25日前上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月报表及当月行动小结;8月1日前报送行动总结。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计分。

联系人及电话:镇民政办办公室谭慧君:13762027824。

 

附件:

1、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周报表

2、重大火灾隐患清单

3、水灾隐患信息抄告函

4、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月报表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五个严禁、五个必须”

6、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检查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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