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0-1709853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25
  • 公开日期:2020-03-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来源:注滋口镇   2020-03-2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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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2020〕3号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粮食生产安全责任,持续、稳定、加力推动全镇粮食生产发展,确保全面、高效、优质完成粮食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工作责任,明确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1.健全组织领导责任。成立镇粮食生产指挥所,由镇党委书记任指挥所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财政所、水管站、市监所、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指挥所办公室设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层层压实各级责任。由镇党委书记牵头抓总,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抓,镇领导班子成员、办点干部联片包村负责。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各村由党总支书记牵头负责,各村干部按网格区分片负责,确保粮食生产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丘块。

3.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2020年确保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31万亩以上,其中早稻种植面积1.8万亩,确保年粮食总产稳定在4.2万吨以上。

4.大力推广早稻集中育秧。扶持2-3家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承接主体,扩大早稻种植面积,促进水稻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确保全镇双季稻及稻虾种养面积在上年基础上稳步增加。

二、大力推动双季稻发展,巩固提升优质稻种植效能

1.完善粮食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惠农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惠农补贴及涉农项目重点向双季稻种植户倾斜。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食规模经营,依托农合联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搞好全程机械化示范。2020年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比例要进一步提升,有效提高双季稻种植的规模效益,杜绝弃耕抛荒现象。

3.提高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2020年全镇种植高档优质稻面积要进一步扩大,按照“一村一品、多村一品、集中连片”的整体要求组织实施。

4.着重推广主导品种。选择适宜我镇生产种植条件、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以推广国标二、三级优质稻为主导,适当发展高档优质稻,科学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审定或认定的优质稻品种。我镇2020年主推的早稻品种:湘早籼45、中早25,一季稻品种:兆优5431、昌两优8号、C两优018,晚稻品种:桃优香占、泰优390、玉珍香。

5.建立高档优质稻示范基地。在全镇创建3-5个300亩以上成片的高档优质稻示范板块。经村或新型经营主体自行申报、镇政府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复核确定,认定示范种植好、示范效果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基地给予资金奖励。

三、调优粮食种植结构,科学提升生产水平

1.推广“早加晚优”种植模式。推进“早加晚优”种植模式,早稻种植加工型水稻品种,晚稻种植优质稻品种,推进优质稻生产标准化,开展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栽培、统一品牌创建、统一销售的“五统一”行动。

2.调优“稻虾”综合种养模式。在保护好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巩固稻虾高标准综合种养面积3万亩,鼓励发展“稻鱼”等新型高效种植模式。

3.构建“稻油”水旱轮作种植模式。将“稻油”“稻稻油”水旱轮作作为农户增加收入、改善土壤湿度、提高土壤肥力、增加粮食产能、增加种粮农户收入的重要措施,2020年全镇实施“稻油”水旱轮作面积6000亩以上,绿肥6000亩以上(稻肥)。

4.重点扶持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申报省、市级示范合作社;支持种粮大户申报省、市级优秀种粮大户;支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服务;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参与国家“优质粮油”工程项目,促进经营主体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5.提高粮食生产的机械化率。在粮食生产环节上,开展耕、育、播、插、防、收、烘等社会化服务,补齐短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亿隆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重点推广水稻机抛秧机收,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确保粮食生产各环节的机械化率与上年相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促进产业融合,以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国家“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粮油企业为依托,组织发展订单生产,开展“公司+企业+农户+基地”的种植模式,实行优质优价,争取把我镇建设成优质粮源供应基地。

6.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提高化肥利用率,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减少化肥使用量达2%以上,粮食生产测土配方施肥比例达95%以上,稻草还田技术达100%,促步实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稻油”、“稻稻肥”等种植模式。

7.开展粮食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粮食作物农药使用量减少4%以上,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粮食生产统防统治服务覆盖率50%以上,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种子药剂包衣处理等关键环节科学用药,减少农药用药次数。

四、加强措施配套,提高抗风险能力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旱改水、沟渠疏洗、机埠建设力度,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全覆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面积稳定,坚决打击和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区域灌溉、抗旱、排涝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支撑力。以农业科技为引领,健全粮食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依靠县、镇、村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组建专家服务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的服务队伍,建立起农业科技入户的快速通道,农资供应的便捷通道。

3.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和农业保险力度。建立金融部门与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的对接渠道,从贷款贴息、降低担保费用等方面给予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最大限度地支持,加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力度,实现粮食生产保险全覆盖。

五、加大保障力度,严格考核机制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各项粮食补贴惠农政策,对流转面积在1500亩以上的双季稻种粮大户予以优先申报省级大规模种粮大户。重点扶持集中育秧和优质稻种植示范,按中共华容县委、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2020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以下简称华发〔2020〕3号文件)精神,对承担了专业化集中育秧任务的育秧主体,按秧田面积予以1600元/亩的奖励,对高档优质稻的优秀示范主体,经验收予以110元/亩补贴。

2.推广水稻机抛秧。开展水稻机抛秧推广,2020年购买2ZPY-13A水稻有序抛秧机和专用软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早稻机抛秧200亩以上,除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外,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区开展了机抛秧试点的大田,每亩补贴抛秧服务费50元。

3.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加强打造优质粮源生产基地建设力度,依托本地粮食加工企业,引进外资,打造本地区域品牌,鼓励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参与“两品一标”认证;对首次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著名商标、省级名牌产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粮食加工企业,按华发〔2020〕3号文件精神,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经申报取得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主体,按华发〔2020〕3号文件精神,分别给予每个单品5万元、3万元的奖励。建立溯源体系,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起基地与消费者互相信任的纽带。

4.严格考评指标。突出以早稻面积、双季稻面积、优质稻面积、弃田抛荒面积四个指标,按早稻、双季稻、优质稻面积占比进行评分,对抛荒耕地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村取消相关评优资格。

5.坚决兑现考核奖惩。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千分制考核重要范畴。镇粮食生产指挥所对各村粮食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考核,年终评选单季稻改双季稻先进村3个,评选优质稻生产先进村3个,对上述先进村予以专项奖励;对目标任务不达标的村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问责。同时,同时,县粮食生产指挥部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先进村场10个各奖励1万元,评选优秀种粮大户20户各奖励3000元。加大对补贴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行为的查处,对发现上述违规等行为的村取消相关评先评优资格。

本实施意见中的具体条文如与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有冲突的,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020年注滋口镇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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