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0-1709743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10
  • 公开日期:2020-03-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20-03-1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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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发〔2020〕5号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注滋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注滋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我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全面完成我镇17户37人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任务;进一步巩固已有脱贫人口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压实帮扶责任,结合多种帮扶措施实现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实现高质量脱贫目标。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1)住房安全保障。通过组织村(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四类人员”住房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村级评议、建立住房保障台账、竣工验收销号制度,确保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林建站、扶贫办、各村(社区)

(2)教育助学保障。各村(社区)及华容四中全面摸清贫困学生底数,对贫困学生资助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教育助学全面落实,不漏一人,不少一分,并落实“四类人员”家庭子女的校园结对帮扶工作;各村(社区)落实“三帮一”劝学计划,防止因病因残辍学问题发生。同时,各村(社区)做好职业教育贫困学生的上报管理工作,确保“雨露计划”全覆盖。

责任单位:华容四中、扶贫办、各村(社区)

(3)健康医疗保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签约管理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四个 100%”;为贫困户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稳定住院保障待遇,落实镇域内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达到85%。

责任单位:县二医院、幸福卫生院、人社站、扶贫办、各村(社区)

(4)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四类人员”饮水安全排查,按照“不漏一村、不落一人”的工作标准开展问题核查整改,确保四类重点对象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水管站、扶贫办、各村(社区)

2、稳步推进兜底保障和扶贫开发的“两线融合”。实行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的救助原则,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精准认定和落实分类标识保障。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各村(社区)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村(社区)与部门单位,及时提醒纠正。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站所部门

4、抓牢产业扶贫。高质量脱贫及巩固脱贫成果离不开产业发展,各帮扶合作社主体按照产业帮扶要求,落实产业帮扶协议责任,做好贫困户农资发放、产品回收销售、产业分红等各项帮扶措施,同时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参与产业自身发展,发展稻虾养殖、水产养殖、特色农产品种植等产业。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小额信贷等资金扶持,加强专项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力度,比例在65%以上。

责任单位: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注滋口及幸福农商行、财政所、扶贫办、各村(社区)

5、促进就业扶贫。全面落实就业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和生活费补贴、交通补助等就业扶贫政策,确保阳光运行;做好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动态管理工作,对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提供一次以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两后生”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加强就业扶贫信息化建设,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数据信息与扶贫信息数据对接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人社站、扶贫办、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6、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把集中搬迁安置区作 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展“311”(三次岗位推荐、一次就业指导、一次职业介绍)就业扶贫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同步推进搬迁安置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社区管理,全面完成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有就业、能致富。

责任单位: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人社站、扶贫办、各村(社区)

7、加强扶贫扶志扶智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及引导,防止政策“养懒汉”。开展贫困户自主脱贫“星级评定”工作,宣传表彰自主脱贫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责任单位:扶贫办、结对帮扶责任人、各村(社区)

三、工作保障及要求

1、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村(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坚决杜绝“伪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

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扶贫办、各村(社区)

2、加强驻村、结对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要全覆盖。强化驻村帮扶管理。保障已有镇派驻村工作队驻村不少于2人。确保结对帮扶全覆盖。继续稳定维持2019年结对帮扶关系,对出现人员调整的情况重新安排结对帮扶责任人。真正发挥帮扶作用。从扶志入手,加强典型宣传引领,激发内生动力,按照“一户一策”、“因户施策”的原则帮助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原则上已脱贫户年内走访6次以上,未脱贫户年内走访8次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县镇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各村(社区)

3、严格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按照考评办法,脱贫成效考核成绩与绩效挂钩,总体考核结对帮扶责任人平时工作情况、督查情况;村(社区)考核平时工作情况、督查情况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对先进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表彰,对排名靠后且问题突出单位及责任人督促问责整改。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站所部门、结对帮扶责任人、各村(社区)

4、全面排查整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以中央、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为主线,聚焦“三保障、三精准、三落实”,对脱贫攻坚进行全面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逐项对账销号。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

5、严格落实督查问责。根据脱贫攻坚布置的工作任务,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扶贫工作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村(社区)及结对帮扶责任人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镇纪委、扶贫办、各村(社区)、帮扶责任人

 

附:注滋口镇2020年减贫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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