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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10
  • 公开日期:2022-05-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禹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2-05-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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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禹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已经禹山镇党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禹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

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以安全稳定的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工作安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减少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禹山镇发展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由负责人带队的专项检查组,深入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政府主管、行业部门单位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各村(社区)。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推进“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情况。

2.各行业管理部门。重点检查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三年行动”推进落实和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情况;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管控和整治进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企业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禹山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风险警示标志,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应急物资情况;推进和落实“三年行动”情况。

4.在建工地。主要检查辖区内各行业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是否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修;是否建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设置与现场作业环境相关的警示标志;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按照一单四制的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5.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餐饮门店、宾馆茶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证照齐全;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是否采购和使用问题食材。

6.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查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设置与现场作业环境相关的警示标志;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按照一单四制的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检查个体经营户、超市有无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7.道路和交通运输。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隐患问题;检查集镇马路市场、出店经营行为;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定期检查和使用前后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有无超载、无证驾驶、酒驾、疲劳驾驶等情况;检查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设施情况;检查客渡船制度落实情况和依法依规运营等情况。

8.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检查学校、物流寄递网点、宾馆、敬老院、超市、集贸市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应急预案是否齐全有效;学校有无定期开展应急疏散和消防演练;检查电力线路、设施是否安全,有无私搭乱接、违规用电用火现象。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在全镇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电力通讯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2.专项问题

(1)烟花爆竹方面。非法经营、储存烟花鞭炮;非法运输、路面经营烟花爆竹。

(2)危险化学品方面。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3)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方面。“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渡口安全管理严格实行签单发航,渡船适航、渡工适任等问题。

(4)建筑施工方面。无资质、无许可违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5)消防方面。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塘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6)工贸企业(含有限空间)。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保障的;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动火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无定期清扫制度或执行不力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的;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有限空间作业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的。

(7)特种设备方面。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7日)。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暨“打非治违”推进会议精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在4月27日前动员部署到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针对行业领域分线制定大检查具体方案(前期已经作出部署的要对照全覆盖要求查漏补缺),全面动员。其他部门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就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大检查作出具体安排。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发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28日至6月30日)。

1.自查自改时期(4月28日至5月15日)。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迅速对标对表组织检查和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2.隐患整改时期(5月16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对于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挂牌整治,闭环管理。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将安全大检查与专项执法结合起来,对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开展专项执法。各属地对无主的重大风险隐患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

(三)综合督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镇安委办会同镇纪委督查室组成安全生产督查组,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开展检查、督查,形成记录。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至二十大胜利召开)。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的关键期,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对不放心的薄弱区域、部位和环节重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10月中旬要对大检查认真进行总结,推进成果巩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禹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应急办,负责处理小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务求工作实效。

(二)强化隐患治理。各单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盯事故苗头,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做到摸清底数,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挂牌督办,确保风险隐患销号清零。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由镇安委办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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