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1-1870415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29
  • 公开日期:2021-10-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水环境特别防护期管控行动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10-2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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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水环境特别防护期管控行动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县2021年水环境特别防护期工作部署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2021-2022枯水期水质管控,有效削减洞庭湖、华容河、东湖、藕池河流域总磷污染,实现特别防护期水质稳定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别防护期时间

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3月15日。

二、工作目标

强化内源治理,加强排污(渍)口管控,促进各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向好,存在总磷超标风险的各断面总磷浓度明显下降。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国、省断面及周边水质监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配合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或第三方监测公司完成排污(渍)口水质采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溯源并整改。

2、加强国、省控断面管控。参照河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准管控。监测断面上游3公里、下游0.3公里排口稳定达标排放。①上游3公里内排渍口确须外排的,须提前报告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水质进行监测,评估排放影响,经应急处理后达到地表水河流Ⅲ类标准(排污口总磷浓度不高于0.1mg/L,排渍口总磷浓度不高于0.2mg/L)后才能外排。②加快推进罗帐湖中心渠生态整治进度,完成罗帐湖入湖口生态缓冲带建设。

3、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排污口管控。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加强企业监督性采样监测。严格管控湖南佰家珍食品有限公司排污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排放总磷浓度不高于0.1mg/L)。

4、加强国、省控断面敏感水域周边生活污水整治力度。严格管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状态,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稳定运行、污水应收尽收;要通过加大药剂使用量等方式降低尾水中总磷浓度,尾水排放总磷浓度不得高于0.1mg/L,其他指标达标排放。

5、加强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的管控。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大绿色防控力度,同时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

6、加强养殖尾水管控。养殖尾水不得直接排向东湖等重点水域,建议各鱼池采用轮捕转塘分批起捕方式,有条件的要采用“四池三坝一湿地”的方式处理养殖尾水。

7、加强垂钓及非法捕捞管控。以国、省控断面监测点为中心,上游3公里、下游0.3公里范围内禁止垂钓及捕捞等渔业活动。

8、加强含磷洗涤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无磷、低磷洗涤用品使用的宣传力度,加强洗涤用品市场整治。对酒店、餐饮店、机关食堂、洗涤企业、医院、“五小门店”等重点行业含磷洗涤用品进行专项整治。

9、加强断面长制实施力度。镇级断面长牵头贯彻落实县断面长(河湖长)牵头制定的德胜港村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按照县断面长要求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10、加强总磷污染控制项目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大乘港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削减总磷排放量,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

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加强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特别是总磷浓度削减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调度、督促检查。各相关责任部门在特别防护期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水质监测情况,有针对性的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及时解决好辖区内水环境问题。

 

附件1:禹山镇洞庭湖域总磷削减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2:禹山镇镇级断面长清单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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