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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01
  • 公开日期:2021-03-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山镇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3-0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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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禹山镇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禹山镇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洞庭湖域

枯水期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镇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文件和《华容县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洞庭清波”行动、洞庭湖枯水期应急响应行动等反馈的主要问题,对标对表、完善措施,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工作任务

重点是提升辖区内国、省控断面水质,及华容河、东湖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大湖禁投限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等工作任务。凡是能短时间内立行立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到位;需要持续推进的,要科学安排、综合施策,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1.落实好国、省控断面应急措施。2020年12月以来,我县华容河六门闸国控断面、华容东湖省控断面总磷浓度急剧上升,其中华容东湖断面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上升尤为明显。为提升枯水期国、省控断面水质,禹山境内河湖国控断面参照河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进行严格管控。一是监测断面上游3 公里、下游 0.3 公里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二是管控断面范围内禁止钓鱼。三是应急响应期间,排渍口未报批不得向外排水。四是污水处理厂采取应急降磷措施。

2.做好河湖水源保护。严格执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巡河、河道保洁,拆除网箱,严禁牛、羊上堤。实施禁投限养政策,重点关注中西湖与北汊湖,彻底禁止大湖投肥养殖,抽调派出所、水利服务站和畜牧站工作人员,组建巡湖工作队,在5-10月的投肥期间,结合治安巡逻,开展密集的夜间巡查,如发现投肥养殖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从重处罚;坚决制止禁养区和生态红线内新建养殖场所行为,防止畜禽退养反弹,巩固整治成效,促进河湖水质持续改善。

3.管控好农业面源污染。落实《东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大湖周边1000米范围内精养渔池实行生态种养;农田实施绿色防控,鼓励生态种养、统防统治;推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积极宣传秸杆、垃圾禁烧政策,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新技术;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巡查,确保禁烧工作落实到位,杜绝秸杆焚烧现象。

4.处置好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模式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二是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新建的三格式户用污水处理池全部接通使用、大湖周边1000米范围内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三是跟踪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保障设施正常运转。

5.督促好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坚持每月对辖区内所有的工业企业进行至少一次巡查,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督促企业搞好厂区环境卫生,当场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重点监管蔬菜加工企业和华禹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6.坚守好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三个绿色”发展思路,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引进不符合绿色产业规划的企业,加强东湖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违规建房、围湖造塘的监管,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需报镇规划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允许出现擅自开工、未批先建现象。

7.监督好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对全镇畜牧养殖、鱼塘养殖、湖库养殖尾水管控,协调大乘港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推进精养池尾水治理示范项目,鼓励采取人工湿地、生态沟渠循环使用尾水。严禁在禁养区和生态红线范围内新建养殖场,全镇现有养殖场不扩大规模。加大对适养区规模养殖户的日常巡察力度,了解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指导并督促养殖户做到正确、正常、按要求处置粪污和固废垃圾,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开,日常巡察中如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禹山镇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所,由付祖云任政委,毛映双任指挥长,汤文辉、方志伟、蔡锦勇、张剑、朱维、谢增辉、董飞雄(常务)为副指挥长,罗江红、危国梁、孙石峰、刘政、尹志友、胡友华、易晓豪、刘文浩、罗志明、彭志清、高孝君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罗志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2.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禹山镇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行动任务清单》内容,对标对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3.强化督查考核。禹山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指挥所办公室要对各村、部门单位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镇千分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重点任务进度滞后的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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