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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2-05
  • 公开日期:2021-02-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山镇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2-0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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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认真抓好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禹山镇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禹山镇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2.禹山镇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

禹山镇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接长短板、提升能力,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华容县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华森指办〔2021〕1 号)文件有关要求,决定自2021年1月10日至4月30日,在全镇组织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我镇森林防灭火形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深入开展重大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成立全镇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镇长邓昌红任组长,林业服务站长危国梁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指挥、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并将专项行动纳入林业工作年度绩效考评。

三、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1月10日至20日)。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方案,组建专门班子,迅速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治理行动。

2.排查整改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4月20 日)。2021年2月28日前要完成初步整治,达到重大风险点有预案、有防火道和隔离带、有消防设施、有应对力量的目标。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并将排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3.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 日)。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火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总结排查治理行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制定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火险隐患排查落到实处。

四、排查内容

1.农事用火。重点排查治理在林田交错地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废旧农膜、烧垃圾等农事用火问题;治理不劝阻、不报告违规农事用火问题;对林农不宣传、不发动的问题;对违规用火管理不严,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问题。

2.祭祀用火。重点排查治理宣传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地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没有形成安全隔离地带,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3.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排查治理违规炼山、点烧隔离带等问题;不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和审批不严等问题;不按规程操作用火问题;有关单位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4.其他排查治理内容。加强林区输配电线路周边火灾隐患治理;对林区居民生活用火存在隐患的治理;对野炊等旅游用火管理不严问题的治理;对野外吸烟人员监管不严问题的治理;对特殊人群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治理;路边、林区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治理;

5.应急队伍建设情况。是否按规定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是否按规定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定期进行防扑火知识和紧急避险培训;防灭火机具和器械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扑救队伍人员是否能熟练使用灭火机具;森林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护林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纪律观念。各单位要把严防森林火灾工作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干部和人员责任,专题研究,周密部署。

2.压实防火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专人、明确要求”的原则,确保橫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

3.落实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隐患排查期间,镇森防指将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存在隐患不整治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及时向镇指挥所报送有关信息,于2021年1月30日前报送专题部署情况、3月10日前报送排查治理的初步整治情况,4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2

禹山镇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名称

所在地点

存在具体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具体

负责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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