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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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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1-05-06
  • 公开日期:2021-05-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禹山镇委员会办公室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山镇“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5-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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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禹山镇委员会办公室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禹山镇“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禹山镇委员会办公室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禹山镇“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

共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组织优势和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资金优势,创新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实施“党建+诚信金融”共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这既对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党如何加强金融工作领导定下了基调。我镇实施“党建+诚信金融”就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授信、房贷、村规民约等方向广泛动员、有效监督、破除障碍,保障金融供需通畅,

二、进一步明确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授信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创新推广“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形成“组织优势”“金融优势”显著合力,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为民、富民、安民的战斗堡垒,把银行建成群众致富、返乡创业、服务小微的金融纽带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平台,为融入岳阳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沿江环湖开放发展新格局,建设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提供政治保障、人才动力和资金实力。

2.工作目标。按照“宽进严出、动态管理”的原则,一年建示范,两年全覆盖,三年成品牌。“一年建示范”:全镇建立“党建+诚信金融”模式的考核标准和运行机制,各村(社区)完成信用建设基础工作;2021年6月底信用村(社区)挂牌率不低于20%。“两年全覆盖”:进一步总结合完善各项机制和标准,2022年6月底信用村(社区)农户信息采集建档达100%、信用村挂牌率达100%、具备有效融资需求农户获贷率达70%以上。“三年成品牌”:巩固“党建+诚信金融”建设成果,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建成五大品牌:一是农户信息采集建档达100%,具备有效融资需求的农户获贷率达80%以上,贷款逾期率控制在3%(含)以内,建档率、获贷率和不良率“三率”成金融品牌;二是“党建+诚信金融”村级网格化服务模式成党建品牌;三是“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带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现“农村面貌大改观、产业发展大提速、农民素质大提升、农民收入大增长”的效果成乡村振兴品牌;四是“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扶贫品牌;五是“党建+诚信金融”模式有效遏制农村非法贷、高息贷现象成共治品牌。

3.授信要求。授信是“党建+诚信金融”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授信对象:整村授信对象为各村(社区);个人授信对象为在本乡镇工作或生活1年以上,主要从事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农户和个体经营户。因拖欠银行债务纳入“黑名单”的人员不予授信。授信标准:信用村评定标准为:有良好的产业基础;有创建信用村工作实施方案;有完整的信息采集推送表;村规民约中有关于“诚信金融”条款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创建了“党总支(支部)党小组党员群众”的党建网格化管理模式;贷款逾期率不超过3%。个人授信的标准:接受村规民约的监督,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家庭经济有扶持发展的基础。授信机构:由各商业银行和乡镇共同署名授信。授信程序:2021年20%的示范村(社区),由村自荐,乡镇考察推荐,各商业银行参与审核评定。2022年另外80%村(社区),由乡镇和各商业银行共同指导、监督、落实各项“党建+诚信金融”要求,符合要求的授牌,不符合条件的整改一月后经审核合格后授牌。授信公示与废止:信用村、信用户名单必须在乡镇、村(社区)公示栏公示一周,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有举报电话和信访件的由乡镇和银行对村、村对相关个人进行复核、处理。凡逾期率高于3%,调停预授信金额,一个月内未整改到位的,对信用村进行摘牌处理并废止整村预授信,取消信用村相关金额优惠政策,对违约责任主体启动相关司法程序。摘牌后经整改验收合格重新申请挂牌授信。

三、进一步明确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的结合点

4.十大结合点。全镇金融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以下十个方面相结合:一是现代农业。以禹农云耕、金果农等经济合作组织为载体,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打造禹山品牌。二是农村三产。支持“三优四特”(优质稻、优质油、优质棉,芥菜、小龙虾、油茶、中药材)的生产、加工、流通、商贸、冷链、仓储等产业发展。三是生态文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契合乡村群众特点的消费类金融服务。四是乡村旅游。支持乡村自然风光旅游;支持乡村农家乐、小型农场等生态农业;支持乡村一日游、民俗村等生活体验和乡村民俗体验等项目建设。五是产权改革。探索农房、土地流转等财产权抵押信贷业务,有效盘活乡村资产。六是能人兴业。建立乡村致富带头人“白名单”制度,支持种粮大户、养殖能手、返乡农民和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等。七是科技升级。支持种养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发展智慧灌溉、智慧种植、农产品溯源等智慧农业。八是基础改善。支持乡村生产性、生活性及乡村娱乐文化产业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九是医疗健康。支持和改善乡镇卫生院环境、医疗设备、养老服务,加快镇村卫生院、养老院改造升级。十是教育产业。支持乡镇教育发展,为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和乡村教师以及困难户子女就学等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四、进一步明确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的工作模式

5.实行县主导、镇主责、村主建、群众主体、银行共建的工作模式。“县主导”,即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指导意见,宏观统筹协调党群、政府、政法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党建+诚信金融”活动。“镇主责”,即镇一级切实肩负起“党建+诚信金融”活动主体责任,将“党建+诚信金融”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成立专门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专人,有效落实好“党建+诚信金融”主体责任。村主建,即将“党建+诚信金融”纳入村(社区)党支(总支)部重要工作,由党支(总支)部书记负主责,组织做好审定农户个人授信和授信户贷款要求,并明确专人协助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群众主体,即发挥乡贤乡友、能人、“五老”及农村四大新型经营主体及协会的自治积极性,将“诚信金融”纳入村规民约范围,综合评定家庭邻里和睦、敬老爱幼、勤劳致富、乡风文明等,营造整村守信良好氛围,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银行共建,即银行积极参与镇村党建活动,开展农户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工作,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有序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助农取款服务示范点的建设与升级,优化老年人与特殊人群支付服务。对诚信率考核上报并做好逾期率分析,对信用村进退提供考核依据。

五、进一步明确实施“党建+诚信金融”共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的工作措施。

6.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党政办、党建办、镇纪委、综治办、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扶贫办、各村(社区)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扶贫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日常工作调度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重大事项调度由组长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定事项,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署后,按“四四表单”工作责任制交办成员单位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跟踪督办和问效。

7.明确工作职责

党政办:负责“党建+诚信金融”工作的具体实施,牵头组织好“党建+诚信金融”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信用村(社区)、信用农户的考核认定细则;每季度将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呈送领导小组审阅,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将“党建+诚信金融”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工作综合考核范畴,通报表彰一批“党建+诚信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金融组织员、金融协理员、优秀党总支(支部)书记。

党建办:负责把“党建+诚信金融”纳入基层干部评先评优范围;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纳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述职内容,做到述党建和意识形态、诚信金融三结合;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纳入基层干部考编择优择先范围。

镇纪委: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工作纳入对部门和村(社区)的巡察范围;负责对“党建+诚信金融”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及村党支部书记提供虚假信息、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镇综治办: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的“无逾期贷款户”村(社区)纳入“六无村”(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诉讼、无违法建设村、无逾期贷款户)考核范围,表彰一批诚信村(社区)、诚信农户、诚信企业;加强对依法收贷的工作协调。

宣传办:负责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及党课、中心组学习、农家微讲堂等宣传载体,与文明乡村创建相结合,加强农村社会道德教育,淳化民风,营造人人讲信用、个个守信用的浓厚氛围;负责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好经验、推广好做法,推介一批服务“党建+诚信金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

派出所:负责对“党建+诚信金融”工作中出现的恶意逃贷、骗贷、缠贷、闹贷等违法金融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结合打击网上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好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稳定。

司法所:负责为“党建+诚信金融”工作保驾护航,开辟绿色审判通道,打击恶意逃贷行为,加大金融讼诉案件执结力度,维护金融债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贷款主体生产经营、资金用途进行指导;引导贷款主体将贷款资金投向“三优四特”产业发展;申报初审涉农贷款贴息补助。

扶贫办:负责把扶贫工作与“党建+诚信金融”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财政所:负责对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的优胜单位配比存放财政性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对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各村(社区):负责本单位“党建+诚信金融”活动主体责任,由党总支(支部)书记牵头,明确分管村干部为金融组织员,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选准特色和亮点实行目标到户,责任到人。各村(社区)要把“党建+诚信金融”纳入党支部重要工作,由党总支(支部)书记负主责,组建“党总支(支部)-党小组-党员群众”四级网格化模式,组织党支部、党小组和群众自治组织审核把关“白名单”农户,向银行进行推送;明确一名金融协理员,协助银行开展信息采集、评级授信、金融宣传以及放贷、续贷、收贷等金融服务工作。

8.严格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信用村(社区)覆盖率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其中农户信息采集建档率达100%、有融资需求农户获贷率达80%、逾期率在1%(含)以内的评为先进单位;信息采集建档率达90%、获贷率达70%,逾期率在1-3%(含)以内的评为合格单位;信息采集和建档率达80%,获贷率达60%,逾期率超过3%的评为不合格单位。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党建+诚信金融”六个纳入工作:一是纳入年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二是纳入人大工作评议范畴;三是纳入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四是纳入村委、党支部述职内容;五是纳入基层干部考编择优择先范围;六是纳入“六无村”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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