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18-1458758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2-05
- 公开日期:2018-02-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山镇“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禹政办发〔2018〕3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
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2018年《禹山镇“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禹山镇“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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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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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
备注 |
一、季度考核事项 |
1、宣教工作(10分) |
①每周广播2次以上,每少1次扣0.5分。 |
查广播稿和走访群众 |
扣完基本分为止 |
②每季度召开1次讲评会,没有的扣1分。 |
查会议资料和走访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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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查固定宣传标牌设置及维护情况,每少1处扣0.5分。 |
现场查看 |
每季度抽查两条主干路或人口集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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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队伍运行(20分) |
①信息员及时掌握辖区内人情宴请信息并上门劝导、上报信息(5分)。县督查时,发现现场而村不知晓的,每次扣2分,镇督查发现漏报、瞒报的,每次扣1分。②村(社区)两委成员、红白理事会有效开展巡查和劝导每周2次以上(5分)。每缺1次扣0.5分。 |
查信息登记、工作记录、图像资料、走访群众 |
每季度动态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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