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9-154671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4-16
  • 公开日期:2019-04-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2019年4月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查考核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19-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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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19】11号

关于开展2019年4月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查考核的通知

各村(居):

为检验各村居贯彻落实《梅田湖镇2019年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梅政办〔2019〕3号、《梅田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梅政办〔2019〕4号文件精神情况;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研究决定于4月下旬开始对各村(居)进行一次全面明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9年4月25日开始,节假日、雨天根据情况顺延。

二、考核与抽查方式

考核方式方法:抽签决定村(居)顺序,每个村检查三个组不少于60户,每个组(点)连续查看20户,查看农户房前屋后及田间地头,村域大面全部跑。梅田居委会与迎丰社区全区域。

三、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考核主要是保洁状况、杂乱治理、“四房”拆除、集镇整治等集中攻坚任务细化表所列内容,具体如下:

1、扣5分情形:主干道应拆未拆“四房”一处扣5分。

2、扣2分情形:非主干道内应拆未拆“四房”一处,垃圾填埋场、堆场,3米以上的垃圾带,集镇主街占道经营,被举报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回复,大型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村(居)无大型对村评比公示牌或未按时更新。

3、扣1分情形:主干道偏杂房、残垣断壁每处,无农户三包承诺书或农户不知晓三包内容(以户计),村组无干部包干责任牌、保洁员责任区域牌,无农户评比公示栏(或虚假评比),考核时脏乱差农户与公示栏不符,专业队或保洁员有替代农户整治的行为(以户计),废品收购点未设围栏及乱堆乱放四处散落,省、县、乡道路及街道搭棚办酒及作业占道超1/4,较大成堆成片垃圾及水面漂浮物,占道,拱门超过1个,流动酒席有一次性餐具,鞭屑,燃放鞭炮现象,河渠沟港设置拦河渔具及迷魂阵,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新建墓地(示范村),无公益性墓地(示范村),村部室内卫生差。

4、扣0.5分情形:小堆及零散成片垃圾和水面漂浮物,垃圾不入围,垃圾设施内垃圾外溢,废弃物未处理,公路可视范围内墓地祭祀物未清理,焚烧残余,乱堆乱放,乱停乱靠,破损垃圾设施,建筑垃圾堆(建设中除外),违章建筑,集镇违章建筑,露天粪池,农户杂乱(房前屋后废弃物未处理,乱堆乱放,杂草丛生)及室内脏乱(以户计),破损围墙、围栏,破烂篱笆,彩条乱挂,屋场内道路坑洼不畅通,乱拉乱挂广告牌或横幅,乱贴及牛皮癣。

5、其它扣分情形:四道一渠未除杂每公里0 .5分,路肩培土不到位每条路0.25分,路肩种植作物每处0.5分。街道出店经营在滴水内每处扣0.1分,出滴水未占人行道每处扣0.25分,占人行道每处0.5分,落地广告每个0.2分,垃圾不分类每个0.5分,分类不彻底每个0.2分,包装袋每个0.1分,上报资料不及时,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0.25分,相邻村发现问题据实扣分,前期需整改的问题未整改加倍扣分。

四、检查组成员:

由周伟、周光辉、段家善、彭琦和抽调人员组成。

五、结果运用

1、镇检结果运用:全镇12个村(居)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阶段实施一月一综合排名、召开专题讲评会实行好坏两上台,奖罚一月一兑现、视情一月一调整。每月奖励前5名的村(居),罚末位2名的村(居)。第1名奖励4000元,第2名奖励3000元,第3、4、5名各奖励2000元,倒数第一名的村(居)罚1000元,倒数第二名的村(居)罚800元。

2、县检结果运用:

一是被县抽检村示范村在全县排名9名以后(含9名)罚村(居)总支书记与分管负责人每人500元,排名全县11名以后(含11名)罚村10000元并对总支书记与分管负责人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非示范村在全县排名18名以后(含18名)罚村总支书记与分管负责人每人500元,排名全县22名以后(含22名)罚村10000元并对村总支与分管负责人由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县检大面所涉村扣分2分以上(含3分)的罚村2000元,扣分3分以上(含3分)罚村10000元。

二是部门单位接受县检扣分0.5分以上(含0.5分)的全镇通报批评,扣分1分以上(含1分)向县主管部门一把手通报情况并行文要求调离。

三是被县抽检村示范村在全县排名进入前6名以上(含6名)奖励村总支书记与分管负责人每人500元,排名全县3名以上(含3名)奖励村(居)10000元。非示范村在全县排名进入前12名以上(含12名)奖励村总支书记与分管负责人每人500元,排名进入全县前6名以上(含6名)奖励村10000元。

当月县检镇进入了全县排名第9名以上(含9名)不启动罚,进入了全县排名前6名实施奖励(并给予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居)予以重奖)。低于全县排名第9名的(不含9名)启动处罚措施。

3、黄牌警告结果运用:对被县检实施了黄牌警告的村(居)扣发村(居)转移支付资金2万元,并罚办点干部每人一千元,同时对村(居)总支(支部)书记降职为一般干部专抓村(居)人居环境整治。

六、考核纪律与要求

1、所有参检人员每天8:30前集合,检查人员不得请假。

2、检查组由村(居)总支(支部)书记或分管负责人陪同,扣分点经双方确认后现场扣分,当场签字。选择部分扣分点及亮点摄像。

3、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全面、客观公平地考核,不得接受被检村(居)宴请和任何物品。

4、各村(居)要按各项工作要求,高标准整治,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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